>制度演变新探》,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95页。
[9] 〔美〕曾小萍(董建中译):《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0] 雍正《大清会典》卷三二,《户部·赋役·起运》。
[11] 雍正《大清会典》卷三二,《户部·赋役·起运》。
[12] 参见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373页。
[13] 《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
[14] 蒋良骐:《东华录》卷九。
[15] 何刚德《客座偶谈》卷一。
[16] 《康熙起居注》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1829-1830、1900-1901页。
[17] 乾隆十一年(1746)起,清廷分三年轮免各省额征银数,共计免征赋银2824万余两。此后又分别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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