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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耗羡归公 看清朝财政体系及当代“税费改革”

时间:2007-3-10 10:55:17  来源:不详
应该索性将此一级政府裁撤。然而,如今不是清朝“耗羡归公”时的双层统治格局,村组干部远不能等同于历史上的士绅阶层,基层社会既非“自治”也并无“自治”基础。果若裁撤乡镇一级政府,国与农民之间将出现“断层”,国政权将“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其结果十分危险。

中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不能设想,基层社会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如养老、医疗、水利等)能够完全依靠国“转移支付”及县财政提供。40万个乡镇政府是国治理基层社会的关节点。它们一方代表国行使权力,一方扎根基层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维持治安和稳定。“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是,一、明确多级政府间事权围的划分及各级财政支出的职能结构;二、“收”中有“放”,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留出一定的财力和空间,在规其行为、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税费改革”与“耗羡归公”本质上不同。上述两点,在以史为鉴,真正认清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应该能够做到。 



[1] 《雍正朝汉文批奏汇编》第5册,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川陕总督岳锺琪,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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