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空”愈演愈烈,以致嘉道以后成为“弊政之首”。
应该说,清代“耗羡归公”所反映出“中国特色”的财权分配及一系列问题,尽管与当代“税费改革”惊人相似,但仍然只是表面现象。清代“耗羡归公”与当代“税费改革”在本质上截然不同。其最大的不同有两点:
第一,中国历来是“单一式”(unitary system)财政体制的国家。然清朝是双层统治。收权也好放权也好,都是在上层政权国家机器内部各分支中、亦即第一层次国家财政中中央官府与地方官府中进行的调整,基层社会实行国家宏观指导下的自治,另有自成体系、自收自用的社会财政。当代中国则是一层统治。士绅阶层自废除科举制之后逐渐消失,以士绅为首的基层社会自治,被国家从原来的“县”延伸到“乡镇”的最低一级政权所取代,国家统治的终端成为家庭和个人。这样,当代中国“税费改革”的“收权”、“放权”,便是整体上国家财政和社会财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调整,其中“地方财政”,包括了原来“自治”的基层社会财政。
第二,中国传统社会“以农立国”,国家主要依靠源于农业的田赋、附着田赋的附加税、杂征、加派以及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徭役维持政权运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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