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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耗羡归公 看清朝财政体系及当代“税费改革”

时间:2007-3-10 10:55:17  来源:不详
机器内部的各个分支。“耗羡归公”,“耗羡”纳入经内财政,确属“收权”。然具体是“耗羡征收权”从地方官府最低一级州县收到中央;“耗羡支出权”从地方官府最低一级州县收到地方官府最高一级省(藩库)。尽管有中央的严格监管,以省级官员掌控的地方官府毕竟有内的法经费,可以用于行政公费及极少数规模在国以下、基层社会以上的公共开支。

当然,这并不意味形成与中央分权的地方财政体。清代与中央分权的地方财政体的形成,是在19世纪中期社会大动乱时,一些地区的基层社会组织及武装膨胀,其代表人物进入并控地方官府以后,其显著标志是“厘金”的出现。

郑振满指出,清初承袭明朝“一条鞭法”,实行财税征收分级定额包干体,同时大幅度削减地方公费,使各级地方官府职能趋于萎缩。后来推行的“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度,原为弥补各级地方官府公费之不足,但此后盛行“就廉摊捐”,使之名存实亡;又由于对地方存留耗羡实行全省统一结算奏销度,从而使地方官府失去财政自主权。[43] 

“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从中国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权分配以及当代“诸税一”、“费改税”、“统收统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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