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浙”命名的同乡会馆得以证明。而“江浙商人”此一概念本已存在于众多的文献之中。2、江浙两省间商品、金融、信息、人员的频繁流通,使得他们实际上存在某种共同经济利益。而在开拓外埠市场时,江浙商人往往因地域文化的相似更易联成一气,两省以外的人便自然把江浙两省商人视为一体。这种共同纽带因为五口通商后上海崛起而得到极大的强化,上海成为江浙商人最大的事业基地。所以,在经济上,江浙商人的概念可以成立。不过要说明的是,采用此一相对化概念并不否认两省商人之间激烈的商业竞争和各自具有的独特性,更不认为他们是一个绝对同质的群体,而是从他们的基本关怀着眼的。3、江浙两省商人群体经常也被人们冠以“江浙财阀”、“江浙财团”、“江浙资产阶级”、“江浙金融资产阶级”、“江浙帮”等等其它名称。这些概念如果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未尝不可,但如果把它们泛化,作为两省商人群体的普遍性概念则切切不妥。盖这些概念均附加了额外的*或意识形态的成份,容易产生误导。使用“江浙商人”亦是为了尽量减少历史描述中的主观成份。
在近世社会变迁这一历史过程中,1911-1927年可谓是一特别阶段。1911年的革命虽然在短时间内未对社会的制度和传统造成激烈的冲击,但是,由革命所带来的一系列*性成果却对日后中国社会的广泛变迁有着深远的影响,笔者把它作为讨论的起点。而1927年后由于*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变迁进程与这以前有重大的差异,故姑且以1927年作为讨论的时间下限。当然笔者不认为历史可以割断地理解,因此在具体讨论时,先回溯晚清之际商人与*的变化,以确立一个“变”的起点。同时,笔者亦会将这16年的经验与此前及1927年后作一定的比较,以更清晰地看出在近世中国,“商人与*”关系变迁的脉络。
三、理论架构
研究近代商人的大陆学者最初多采用革命史框架。所谓革命史框架,即从革命者的立场去推演商人的行为与言论,并且,以“革命”作为评判商人行为的最终标准。此种研究途径,虽然可以揭示历史的一些面相,但往往掩盖了更多的史实。
1980年代后,大陆学者,除一部分人坚持革命史框架之外,一部分人改向现代化框架。他们多从两个角度入手:1、晚清民初的政府做了若干努力,其推出的许多措施有助于现代化的开展;2、商人则努力为“中国早期现代化”做贡献,但是最终并未成功。于是在他们笔下,商人们化作了一个个为了“现代化”或“振兴民族”等高尚目标而去工作的“虚拟人”,丰富的历史内容便简化成资产阶级失败史。商人隐身于此一框架之中,丧失了应有的面貌。
1990年代,一些学者以“市民社会理论”来解释商人,虽然较前面的研究路径有新意,但这一理论模式是否能适用于中国,学界一直争论不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