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奉天)、直隶和山东三地间的赈灾粮食海运活动;(3)、明清两代本区各地间的民间贸易活动。
(1)、明代前、后两期本区内的饷辽海运。
这主要指从山东和天津向辽东明军运输粮食、辽饷、布花等海运活动。
元末明初,辽东地区经济上多依赖山东,辽东明军所需辽饷、布花,常常由山东“由海渡辽,以给军需”[33],从登莱经渤海海峡到达辽东旅顺口,在明初已成为常例。[34]虽然,永乐以后辽东已不需山东的军粮,但军士所需布花,仍由山东从登州卫海运至辽[35]。万历时期,先有援朝抗倭战争,之后不久辽东与后金的战事频仍,禁绝已久的粮食海运又得以恢复[36],这次,海运所需粮食也开始从天津起运。
根据文献记载,我们可以总结出从山东、天津海运饷辽的几条主要路线:由登州至旅顺[37];由登州至广宁[38];由登州至宁远[39];由登州至盖州套[40];由莱州至三犋牛[41];由莱州至北信口[42];由天津至山海关[43];由天津至永平[44]。
(2)、清代本区各地之间的粮食互济海运。
清代,由于水早等自然灾害的原因,盛京(奉天)、直隶、山东的粮食常需从别地调配。从康熙到道光年间,清政府基本采用两种方式来完成这种赈灾活动,一是由官方组织的粮食海运,一是暂开海禁,招商民贩卖粮豆到受灾地区。
其实,由官方组织的赈灾活动在明代中后期就已有实例。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辽东饥馑,明政府就改派山东登、莱二府近海州县米六万石、豆一万石输入辽东赈灾。[45]第二年,又拨银给地方政府造海船一百艘,加上雇来的地方民船,从天津海运粮食至辽东赈济。[46]次年,政府下令取消海禁,准许粮食自由流通以缓辽东之饥。[47]到了万历十四年(1586年),辽东再次受灾,又从天津通州仓调运漕粮至辽东。[48]
清代,从康熙到道光年间,这两种海运赈济方式更为频繁。根据《清实录》,笔者统计了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的相关史实,这期间共发生各种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粮食调剂的早涝灾害14起。其中,山东向盛京(奉天)调剂粮食2次,山东向天津调剂粮食1次,天津向盛京调剂粮食1次,天津向山东调剂粮食1次,奉天向山东调剂粮食5次,奉天向天津调剂粮食2次(其中一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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