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代财政收入规模与结构变化述论 |
|
时间:2007-3-10 10:56:49 来源:不详
|
|
|
2428万两增至乾隆中期的4858万两,总量增加了一倍,乾隆末年后又略有下降。但是,考虑到清初正处经济恢复的非常时期,这一增长速度又须大打折扣。清初的赋税政策基本上承袭晚明,加之战争造成的经济衰敝,财政收入总量自然不可能达到应有规模。若以大体相当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点进行考察,雍正以后直至鸦片战争前,清代财政收入规模一直在4000万两左右上下波动。同如此漫长的时段相比,这一发展速度可谓缓慢。
鸦片战争后十年内,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维持在三、四千万两之间。咸、同年间的收入缺乏史料记载,但其数额当不会增长太多。虽然在此期间产生了厘金这样的新税目,但镇压各地起义所耗军费部分抵消了这项收入。因此笔者匡估,这一时期清廷的财政收入大体应在5000—6000万两之间。清代财政收入的飞速增长是在光宣之际,兹将此间的收入情况列表如下。
表2 光、宣时期财政收入一揽表[2]
年代
岁入总额(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