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近代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问题,除了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曾一度涉及外,较少有人探讨。至于对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水平进行定量研究,则更为少见。因此,有必要加以研究。对于中国近代农业中有无资本主义及其发展程度问题,大体有以下一些观点:一种是托陈取消派的观点,他们夸大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认为资本主义在我国农业中已占统治地位,封建主义只是残余而已[1];另一种意见认为,在我国农业中从未有过什么资本主义[2];多数同志则认为,在我国近代农业中资本主义有所发展,但极其缓慢,其所占比重始终十分微弱。笔者通过对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发展水平的初步探讨,认为后一种意见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我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在鸦片战争前个别地区已有所出现。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伴随着自然经济的逐步分解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已有微弱的发展。其后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此时起到三十年代中叶(抗日战争爆发前夕)为第一个阶段;从三十年代中叶到四十年代末(全国解放)为第二个阶段。
我国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表现为:在地主经济的变化过程中,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所谓经营地主;在农民分化过程中产生了资本主义富农,以及新式农垦公司的兴起。下面就这几种带有不同程度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经营进行具体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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