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行过度剥削。(2)中国的旧富农经济是与高利贷剥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而新的富农经济则不放高利贷,而与商业经济紧密联系。
总之,不论是资本主义新富农,还是半封建性的旧富农,他们的农业经营都带有资本主义性质。对于这一点,在1942年中共中央*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中明确写道:“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
对这种带资本主义性的富农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对富农在全国农村人口中的比重,在二十年代中叶前没人进行过系统的调查研究。二十年代中叶以后,根据1927年国民党农民部的估计,当时全国有56,000,000农户(包括地主在内),每户平均以6人计,共336,000,000人口,其中有地30亩以上的富农、中小地主及大地主占14%[22]。
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期,富农经济趋向衰落,这表现在:第一,富农人户相对减少,据严中平等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所载,对陕西等6个省17个县一些村庄的调查,在1928—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