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到1920年,农垦公司有较大的发展,不仅在我国南方的两广、江、浙或北方的黑龙江、吉林、察哈尔等省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农垦公司,而且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统计,这期间农垦公司的投资额也由600万元增至4,000多万元,增加了5.5倍。
1920—1928年期间,有些地区,如广西、苏北的农垦公司开始衰落;另一些地区,如苏南、察哈尔、绥远等省却有一定发展,东北各省则无明显变化。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中叶,全国的农垦公司趋向衰落。其表现是:第一,原有的一些大农垦公司纷纷破产。如苏北盐垦区原有大小垦殖公司40余家,投资2,000万元以上,垦地400余万亩[29],其中大豫、裕华、大丰、泰和、大绷、华成等6个大公司,资本都在100万元以上,合计约近1,010万元[30]到这时大多负债累累。北方的绥远省,1925年时各地“投资农业经营者,如雨后春笋”,仅在临河一地就有10家垦殖公司,投资26万元。而到三十年代,除“一、二家仍在苟延残喘,暂维现状而外,其余皆赔亏成本”[31]。苏北、察绥是农垦公司比较集中的地方,其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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