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康熙帝自己也说:“朕凡巡幸地方所至,询问一户或六、七丁,止一人交纳钱粮,或有九丁、十丁,亦止一、二人交纳钱粮。诘以余丁何事?咸云:蒙皇上宏恩,并无差徭,共享安乐,优游闲居而已。” ③所谓“共享安乐,优游闲居”。这当然是一种自我粉饰的无稽之谈。但是他确实看到了编审不实,有大量户丁隐漏的基本事实。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时户丁隐漏的情况,还可以考察一下地方志中有关编审的记载,虽然比较琐细,但选录一些,还是很有意义的。
先以湖北省的某些州县为例。这些州县在康熙年间的历届编审中,虽然也审增人丁,但是增加的数字,和按照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应增加的数目,相差很大。比如黄冈县,原额人丁一万二千八百八十三丁,康熙四年(1665年)豁免运夫人丁二百三十丁,实在人丁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三丁。“康熙十一年起至五十年止,逐次编审共六十七丁”,平均每年只新增一个半丁④,递增率不超过千分之零点一二;同样,麻城县原额人丁一万六百零五丁,自康熙十一年(1672年)至五十一年(1712年),审增四十九丁,平均每年也只增一丁多,递增率比黄冈还低⑤;钟祥县在顺治十四年(1657年)共编审人丁八千五百九十一丁,康熙四年(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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