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呈请李中堂……札饬电报局委员,凡有救济善会往来电报,援照办理灾振成案,一概不收报费。
一、议上海公所所收捐款,逐日录请登报,各处分所所收捐款,逐批录请登报。一切开销,每月结总后,请详细登报,以昭大信。[100]
不仅所有这些都是在义赈中首创并早已屡见不鲜的做法,而且救济会同人也意识到自己是在模仿义赈的活动方式,因为在它开办之初,就有人建议其应“仿照赈捐旧章办法”,并且得到陆树藩的完全赞成[101]。至于济急会则更加直接地表明了自身行动与义赈的联系,它在行动一开始就宣称:“此次承办同人仍延历届助振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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