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研究通常所称的事件范围更窄,只有对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了较大影响、具有较大历史意义者方可成为历史事件,所以,通常认为,事件是“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注:《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153页。)。在年鉴学派史学家的笔下,事件“是短促的时间,是个人接触的日常生活和经历的迷惘和醒悟,是报刊记者报道的新闻”,总之是与他们力图超越的“短时段”密切相连的(注:勃罗代尔:《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收入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第51页。)。“事件史”所要研究的,正是这些短促的重大事件。
一切过去的活动和现象都是历史,都可以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在平静的历史河流中掀起波澜的事件,自然会首先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从中国近代史的情形来看,重大历史事件长期占据史学研究的中心位置,以至于逸出通常的史学分支学科(如*史、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形成了像太平天国史、义和团史、辛亥革命史、五四运动史这样的独立研究领域。但是仔细探究,事件史这样的概念并不具备学科建制的意义,不应该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学分支学科。虽然中国当前的史学学科建制在二级学科(例如中国近现代史)之下将特定事件的历史(例如义和团史)与侧重不同历史面相的专门史(例如*史)相提并论(称之为“研究方向”),但这些领域是基于不同的标准形成的。例如义和团史的研究,要考察清政府的政策及与义和团的关系,这属于*史的范畴;要探讨义和团、清军和八国联军之间的武装冲突,这属于军事史的范畴;要研究义和团兴起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这属于经济史的范畴;要关注义和团的降神附体、刀枪不入仪式,这又属于文化史的范畴……将事件史与各种专门史混杂起来,容易造成学科体系上的混乱。
更重要的是,把历史事件视为独立研究对象而形成的“事件史”,极易形成一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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