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用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原本是俄国哥萨克的传统,以至于现在俄语口语中仍把偷窃和抢劫行为称为“干哥萨克”。后来被“民粹派”继承下来,“民意党”把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为了整体利益”的“合理利己主义”是“与道德不冲突”的理论发展成“道德虚无主义”,鼓励采用以任何方式同“恶”作斗争,提倡通过一切手段劫取不义之财,比如可以贩毒、可以利用秘密警察、可以印伪钞、可以抢劫、可以拿敌国的钱……所有这一切只要是为革命运动筹集经费,这样的行为都是受到赞许和默认的。在他们看来,社会进步高于个人的自我完善,整体的利益、崇高的目的与个人道德操守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这二者是不同步的,既然以“善达到善”的道路受到阻碍,那么“以恶达到善”是不会受到谴责的,因为“目标是正确的,手段可以忽略不计”,为了崇高目的的“作恶”就不应该受到谴责,因此在道德上不能苛求革命者。从涅恰耶夫开始,“革命策略中就允许使用最不道德手段”(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三联书店1995年,118页)。
金雁,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著名俄罗斯、东欧问题研究专家。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员、中央编译局俄罗斯中心副主任、中国苏东史学会副秘书长、国务院发展中心特邀研究员。(来源:资料图)
本文摘自:《经济观察报》20091116期第36 版,经济观察报20091102期第45 版,作者:金雁(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题:《金雁:革命与金钱》
俄国社会民主党在地下状态的“经费”问题和“资金来源”问题在苏共历史当中一直讳莫如深,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无法公开、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至关重要的“钱的问题”只能屈身在“大的历史范畴”背后,以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争论”或其他什么理由体现出来,而无法展现真实的历史面貌。那么,支撑这些职业革命家们的经费究竟从何而来?笔者多次被人问及此事,于是潜心探寻,以求在诸多纷乱的史实中梳理出大致脉络,也算填补国内关于这一问题的空白。
党内派别的形成与资金来源
众所周知,从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时,代表们就建党模式发生了激烈争论。列宁受其兄亚历山大的影响,认为像民粹派那样的集中、秘密、强调纪律、限制争论的组织是“我们大家应当奉为模范的出色的组织”(《列宁选集》第2版,第1卷,344页),在这个组织中必须要把“思想威信变成权力威信”。由此,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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