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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中国武学、武术文化的缔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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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22 11:16: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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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各武术门派的共识。但是,在如何认识“天道自然”等问题上又各有看法不同。正是由于这些各种各样的认识和看法,导致了各种武学观点不尽相同,并从桩法及步法、身法中表现出来。
所以,老子创造的“桩”和“桩法”,决定了它在中华武术散打中的显赫地位。“以桩打桩”揭示出了武术较技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在于打“阴阳、虚实”。它表明:有桩或无桩,打桩或不打桩,这乃是真懂或是假懂中华武术散打的分水岭。同时,它也表明,武术“套路”和武术“桩法”根本就不能同日而语。故懂套路而不懂桩法、不懂“以桩打桩”,等于不懂散打。
3、“动中求打”的打法法则。
“动中求打”的打法法则决定了中国武术散打的“打法方式”。这是老子“无极太极”、“动静”观决定的。
“动中求打”是指武术打斗中只宜打“动”,而不宜打“静”。
老子的“无极太极”观,把“无极”视为“大象无形”,即它无形、无状、无物,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虚无飘渺;而将“太极”视为“成象”、“卦象”,即它有形、有状、有物,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实实在在。同时,老子认为,“大象无形”是为“静”;而“成形”、“卦象”是为“动”。故按照“见实则打”的法则,则只能打“太极”、打“动”,而不能打“无极”、打“静”。所以,打“动”,或者叫做“动中求打”,就规定了打的方式,并构成了中国武术散打中的又一基本打法法则。
进一步看,为什么不能打“静”而只能打“动”呢?因为,一方面“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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