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虽然对这段话的解释历来分歧较大,迄无定论,但它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还是非常明确的,即人类应该效法天地万物,通过对天地万物的观察和体悟发现蕴含其中的“自然”之道,并将其作为指导人类行为的根本原则。WWW.LsqN.Cn
“道”是老庄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天地万物之本:“道者,万物之奥”(《老子》第六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又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老子》第五十一章)“道”不仅是万物赖以存在的根据,又是派生万物的根源,它以其自身的尺度——“自然”作用于万物,但它并不强制,而是顺其自然,表现出“自然无为”的自信与大度。“无为”不是说“道”没有任何活动和作为,而是“道”不采取任何反自然的行为,依照万物的自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