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本性,遵循自然规律,对万物的活动方式不控制、不干预,目的是让万物自行活动。这样做的结果恰恰成就了万物,“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故“道”孕育万物却不主宰万物,有功于万物却不居功自傲。
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人的行为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反之,人类若违反自然规律,恣意妄为,就必然会给人类自身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正如老子所言“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十六章)。我们常说“人类征服自然”,其实,人的力量与自然相比是何其渺小,人的生命又是何其脆弱。人类如果企图征服自然,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我们为什么不能“道法自然”,与自然友好相处呢?人类亦是自然的一分子,不能超然于万物之外,也必须遵循宇宙万物间这一最普遍的原则。而当我们顺其自然的时候,整个自然界就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故人类不能以自身的尺度为唯一的价值取向去改造自然,而应当同时关照万物自身的尺度,追求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动态的和谐与平衡,即“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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