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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应受保护

时间:2009-7-27 15:19:55  来源:不详
 

名人故居的界定早有共识

 

  北京市作为多朝古都、文化政治中心,历朝历代汇聚精英无数,名人浩若繁星,几乎每座老宅院都有故事可说,把这些房子都保存下来,很不现实。如何界定北京地区的“名人”呢?针对记者的提问,单霁翔作了如下回答:

 

  文物部门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是有选择原则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文物部门就北京地区的名人故居保护就曾有过共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对民族、对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例如孙中山、李大钊、毛泽东、宋庆龄等,以及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为国家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物。

 

  第二类,是在北京历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在研究北京历史时不可缺少的人物,例如文天祥、于谦、袁崇焕、杨椒山、朱彝尊等。

 

  第三类,是“京文化”的杰出代表,与北京百姓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人物,例如作家中的鲁迅、老舍、茅盾等;画家中的徐悲鸿、齐白石等;表演艺术家中的梅兰芳、程砚秋等。

 

  单霁翔还特别指出,名人的事迹往往十分感人,而作为承载这些名人事迹的故居,教育效果更为直观、更为生动,更为鲜活。同时,对于名人故居的价值鉴别标准也不应“一刀切”,可以有不同区域、层次的标准,对民族、对国家具有重要影响的应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对于各个地区、各个城市具有重要影响的可以公布为省级或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

 

  单霁翔认为,像梁思成、林徽因这样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文化名人,其故居应该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原址保护。

 

保护故居与建纪念设施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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