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监察制度的黄金时代——宋
宋代官制大体延续唐代。在监察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经济审计工作较唐代有进一步发展。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主管经济事务,是北宋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取代了尚书省诸多职务,是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系统。每司都对应设置有“勾院”,是对各司进行经济审计专门机构。如果说唐代的经济审计工作还是在每一机构内部由副职官员分管的话,宋代则建立起了独立审计机构。
对于地方势力的监察力度也逐步加强。唐代的“道”是朝廷定期或不定期派遣的单一监察体制,而宋代“路”级监察不仅有了固定机构,而且由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多部构成。严密的监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官僚腐化、地方分裂的趋势,但是又束缚了地方自主性。有宋之弱,不是因为兵不多、将不广,或财税不丰,而是因为各级各部门受到体制性束缚;对外则表现为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
君权制约方面,宋代不少君主对贞观之治中的做法全面继承,并且在两宋具有连续性和习惯性。宋太宗建立起比唐代更为分工明确的专职封驳机构,规定所有君主的一切诏书都要经过“通进、印台、封驳司”审核。
宋皇祐二年(1050年),仁宗擢升张尧佐为三司使,舆情大哗;知谏院诸员联合上书,弹劾张尧佐:“乃凡庸之人,只因宠私,骤居要职。”
张尧佐何许人?《宋史》载:温成皇后之伯父,举进士。任地方推官时,辖内有道士与商人夜饮,商人暴卒,道士逃,为巡逻者获,牵连百余人。尧佐复审,明其冤。后知诸县,因地少人多,田讼频繁,张尧佐为正其疆界,制订条款,教育百姓。
张尧佐出身寒士,早年考取进士,处世谨慎,熟悉法律。但毫无疑问,他的被重用与其外戚身份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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