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过半部文学史讲义,在当时也产生了些影响。1922年,胡适到南开大学讲这门课,该讲义印成油印本。1927年,北京一家文化学社,将这本讲义以油印本为底本,印成一本《国语文学史》。印本虽然是胡适朋友钱玄同的题签,又有黎锦熙的长序,可作者胡适却不知情。后来才知道是黎锦熙学生打了个名义,印了一千本。是为同学作查考用的,不牟利。这样一来,胡适连稿酬也没有得到。
当时,梁实秋、徐志摩等一干胡适的朋友,办起了“新月书店”。胡适入了一百元,也成了股东。见到有人翻印胡适著作,同仁们不满意了,便大力催促,让胡适将著作修改出来,交他们出版。甚至早早就在报刊上,打出广告:
“国语文学史胡适著
胡适之先生的著作还用得着广告吗?……
这是国语文学史的上卷,曾经钱玄同先生在北京印行了一千部。现在胡先生又重加修订,由本店出版。
要研究文学史的,要研究国语文学的……
不可不读这本书。”
这广告中说到钱玄同,其实并无其事。钱玄同不过为其题签而已。看来经商都有点借大名唬人的意思。此时恰好胡适也在上海,便托跟前的朋友借书,又据自己游历巴黎、伦敦时搜集的资料,更借重各界近几年研究的成果,包括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等,(胡适在该书自序中说:“在小说的史料方面,我自己也颇有一点点贡献。但最大的成绩自然是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是一部开山的创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断制也甚谨严,可以替我们研究文学史的人节省无数精力。”)来对这部旧讲义进行大规模修订。
这次修订,原稿几乎全推翻了。原讲义十五讲,除第一第二两讲稍有删改,三、四讲得以留一部分外,后面几讲,完全重写。当时从汉代初期到唐代白居易,只不过写了两万五千字,新改定本达到二十一万五千字,增加九倍还多。胡适本打算将书写到唐末五代,作为上卷,不料愈写愈长,收不了尾,只得在白居易处打住。这么一来,连唐代也被扯成两段。胡适后来说:“依这样的规模做下去,这部书大概有七十万字至一百万字。”何时完工,自然难料。
这部后来以《白话文学史》为名的著作,也就这样以上册面貌问世。之所以称“白话”,胡适说了三个意思:“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对于这部书,胡适还有相当的自信。他认为:“这部书有许多见解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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