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福义,生于1935年5月,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语言学科组副组长。主攻现代汉语语法学,也研究其他方面的问题。主要著作有《语法问题发掘集》、《汉语语法学》、《汉语复句研究》、《文化语言学》(主编)等。
一
“十来年”是多少年?略少于十年,还是略多于十年,抑或是十年左右?
作为概数说法的“X来”,出现于晚唐。有学者认为,这一说法早期“表示略多”。有学者意见相反,认为早期“表示略少”。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04)列出词条“来1”,其中义项4的解释是:来,助词,用在数词或数量词组后边,表示概数,通常略小于那个数目。(777页)按此解释,“十来年”通常在十年以内。这一解释,应是来自《现代汉语八百词》(1980)。该书的解释是:“表示大概的数目。一般指不到那个数目,有时也指比那个数稍大或稍小。”其实,早在1957年,吕叔湘先生就认为是左右:“十来个”是说从八九个到十一二个,“五十来个”是说从四十八九个到五十一二个。(《吕叔湘全集》第二卷)。我对16年的《人民日报》(1981-2006)进行过全面搜索,搜索面共计九百多万句,将近八亿字。经分析,得到了以下三点结论。
结论一:大多数用例,会“见仁见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比如:三十来岁的青年船长就有十多位。(1981.1.7)。如果孤零零地看这个句子,略大、略小和恰好三十岁的情况都是可能的。要较劲,谁也说服不了谁。概数的模糊性,可以引发理解的多样性。
结论二:少数用例,由于有特定的根据,可以确认“略多”或“略少”。然而,可以确认为“略多”的占压倒优势。一个方面,是“X来”在结构组织上可能有的模式。首先,是数字递增模式。例如:你能不能用几句话,五句、十句或十来句话,给大家说得简单明了呢?(1987.1.11)这里,“五句、十句或十来句”由少到多地递增,最后的“十来句”不可能少于前边的“十句”。其次,加“这”指代模式。例如:王熙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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