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史籍中,详细记载秦始皇制造的“坑儒”事件只有两次:一次是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的因方士欺骗、诽谤秦始皇而后畏罪逃走,使秦始皇联想到诸生也有妖言惑众者,经审问,获犯法违禁者四百六十余人,活埋于咸阳。另一次是卫宏《诏定古文官书序》所说的,秦始皇焚书后,害怕天下诸生不服从所变更的新法,就设计一个阴险的圈套,将博士诸生七百人,诱骗到骊山陵谷中温处坑杀。这两次“坑儒”,事发的原因不同,经过不同,坑杀的方式和人数也不同,自然不是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坑儒”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即公元前212年。卫宏《诏定古文官书序》所载“坑儒”,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事件发生的年份,但已经说明事件起因是“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焚书令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年下达的,那就可以判断:此次事件发生不会距焚书令下达太久。由此可见,司马迁所记的“坑儒”事件与卫宏所记的“坑儒”事件是两码事,但这两码事发生的时间相距不远。
可是,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只记载秦始皇一次坑杀四百六十余人的“坑儒”事件,不记载秦始皇一次坑杀七百人的“坑儒”事件,这说明他根本不承认卫宏所记的那次“坑儒”事件的存在。反过来,卫宏并未否认司马迁所记载的秦始皇一次坑杀四百六十余人的“坑儒”事件,只是再补充一次秦始皇的“坑儒”罪行。这说明早在汉代关于秦始皇“坑儒”的次数已经出现意见分歧。
司马迁是西汉武帝[注: 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年7月14日一公元前87年3月29日),幼名刘彘,字通,是汉朝的第五代皇帝。汉武帝是汉景帝刘启的第十个儿子、汉文帝刘恒的孙子、汉高祖刘邦的曾孙,其母是皇后王娡。]时期的史学大家,卫宏是两汉之际的经学大师[注: 大师,现在指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成就、大家公认并且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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