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重的人。因其意义比较广,还有佛的十尊号之一、官名、学者专家的尊称、对年纪大的老师的尊称等。]。他们俩人在学术上地位崇高、享有盛誉。所以,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很少有人怀疑他们的说法。像马端临在《文献通考
[注: 《文献通考》-《文献通考》,简称《通考》,马端临编撰。从上古到宋朝宁宗时期的典章制度通史。是继《通典》、《通志》之后,规模最大的一部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著作。]·学校考》中就说:“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传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马端临对汉代史籍记载的秦始皇两次大规模的“坑儒”,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确信是事实。
马端临是宋元之际的著名史学家。他的《文献通考》是一部详尽的中国古代典章制度史。后世人们对《文献通考》的评价是“明备精审”。在现今一些中国通史和秦汉史研究者的眼里,马端临肯定了司马迁和卫宏记载的秦始皇“坑儒”真实可信,秦始皇的“坑儒”罪状就算“坐实”了。像曾任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的林剑鸣教授,他著有《秦史稿》,这是一部享誉学界的秦史专著。该书正文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叙述了秦始皇“坑儒”罪行,但在探讨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余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的时候,以注释的形式说明:“关于坑儒还有另一种说法”,于是附录了卫宏所记秦始皇设计诱杀七百人的坑儒故事,然后说:“《文献通考·学校考》把这一记载与《史记》中的记载当做两回事叙述”,又引用了《文献通考·学校考》的那段原文,最后总结说:“以上两条资料虽晚出,亦可为旁证,故附于此。”旁证虽非主要证据,但既可为证,就必不能假,非真实不可!看来,林剑鸣教授是相信卫宏说法的。《秦始皇帝[注: 秦始皇-秦始皇(公元前259---公元前210年),姓嬴,名政,生于邯郸(今属河北)。 秦朝建立者、杰出的政治家、军事统帅。]大传》的作者安作璋、孟祥才两位先生,在该书中采用《史记》上秦始皇“坑儒”的说法,写道:“牵连进此案的四百六十多个方士与儒生被坑杀于咸阳以东的渭水河畔。今陕西临潼以西二十里有一处名叫洪坑沟的小山谷,据清亁隆《临潼县志》记载又名坑儒谷,就是当年秦始皇下令坑杀儒生的地方。”这段话说得虽然很肯定,可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上只说在咸阳坑杀诸生四百六十余人,并没有说坑杀诸生四百六十余人的地方是“咸阳以东的渭水河畔”。作者的说法根据何在?应该有明确交待。今陕西临潼的坑儒谷,相传是卫宏所说的秦始皇设计诱杀儒生七百人的地方。卫宏所说的坑儒事件跟司马迁所说的坑儒事件毫不相关,完全是两码事。临潼这个地方确实在咸阳以东,又离渭水不远,可谓“渭水河畔”。作者讲的是秦始皇杀害百六十余人那一次坑儒,用的却是卫宏所说的另外一次坑儒事件发生的地点,这就难免有拼凑历史,糊弄读者的嫌疑。作者或许辩解:“卫宏说的那次坑儒事件也是可信的。”可是,那您得说清楚,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