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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研究的状况

时间:2012-1-8 20:35:46  来源:人教网(www.pep.com.cn)
比《秦史稿》和《秦始皇帝传》作者爽快,《秦始皇大传》作者郭志坤在书中专门设一目讨论秦始皇“坑儒是一次还是多次?”其中写道:“《史记·秦始皇本纪》讲明被坑儒生为四百六十余人,而《诏定古文尚书序》又说七百人被坑杀。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宋元之际史学家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学校考》作了进一步的考证(笔者注:马端临并没有作考证,更谈不上进一步,只是引用。):‘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注: 今世和来世。-ershi]时,又以陈胜[注: 陈胜(?—前208)字涉,阳城( 今河南商水西南 )人,他年轻时给人当雇工,对同伴说:“苟富,勿相忘!”同伴们笑他是痴心妄想,]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杀数十人。’这里指出:秦朝除了坑杀四百六十余人这一次之外,又坑杀了七百余……。这说明,坑儒并不是一次,而是发生多次。这是完全可能的,其一,这是秦王朝[注: 秦代(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秦代的建立在中 秦朝国历史中占有着极为重要的一页,]一贯的政策所决定的。焚书令规定,焚书之后,‘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而儒生的特点就是‘师古’。荀子对秦昭襄王[注: 秦昭襄王(前325年-前251年),战国时秦国国君,又称秦昭王。嬴姓,名则,一名稷。先秦时期男子称氏不称姓,虽为嬴姓,却不叫嬴稷(嬴则)。]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荀子·儒效》)儒生们以习读《诗》、《书》、百家语[注: 出处:《史记·秦始皇本纪》:“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baijiayu]为业,偶然议论《诗》、《书》者便处以死刑,稍谈当时政治者就要犯‘以古非今’之罪而被杀家灭族,儒生随时都有被坑杀的可能,这样势必发生多次。其二,坑之咸阳的四百六十余人‘犯禁者’全是咸阳地区捉来的。随着审问的深入,追查的扩大,必然在全国范围内清查,这样一来,犯禁者就远远超过四百六十余人。由于交通的限制以及‘犯禁者’的反抗,捉到的儒生往往是就地处决了。秦始皇为了达到‘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的目的,也就必然在全国范围多处多次展开对儒生的镇压。秦始皇杀人数岂止数百数千,连数字也搞不清,史书上往往以‘皆杀之’、‘死者众’、‘无复出者’等字眼来记载,秦始皇对儒生的杀戮犹如宰割了一批又一批的绵羊、牛马一样轻而易举。”在郭志坤先生看来,秦始皇“坑儒”绝不是一次两次的问题,而是多次,并且简直多得数不过来。

 

一个小小的秦始皇“坑儒”次数的问题,两千多年以来众说纷纭,始终未能搞清楚,而且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现代大史学家们又是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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