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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良“枪杀杨常事件”评析

时间:2009-7-24 13:43:40  来源:不详
离开,会议由杨宇霆主持,当张回来询问会议进 展情况时,杨宇霆则极不礼貌地阻挡说:“你不知,你不要管”。像这样喧宾夺主的情况,经常 出现。杨宇霆对张学良俨然“以父执自居”,“凡事都自作主张,事先不请示,事后也不报告, 张提出不同意见,也不予理睬”[2]。上述杨常坚持要组建“东北铁路督办公署”, 只是其中的一例。一次,杨宇霆和常荫槐二人一同来见张,杨提出要扩充东三省兵工厂事宜。 张学良表示东北目前财政情况紧张,各方面都在裁减经费,兵工厂亦应紧缩,纵使必须扩充,现 在也无财源。杨说可从铁路局每月拨若干经费,补充兵工厂。张学良转询常荫槐,常荫槐立即 应允可以。这让张学良不解和不满,因为前不久,张曾向常要求由铁路筹款若干补充军费,却 遭到常的拒绝。杨宇霆和常荫槐这些违背最高执政者意志的言行,无论是从所处地位角度,还 是从为政者规则的角度看,都是不适宜的,甚至是犯了大忌。
  其次,杨宇霆在心理和行为上,对张学良不以长官尊之。在东北易帜前,张学良为东三省保安 总司令。东北易帜后为东北政务委员会主席、东北边防军总司令,是东北最高军政长官。而 杨宇霆坚持不同意张学良为其安排的任何职务,当时仅是东三省军工厂督办,两人职位相差悬 殊。然而,在杨宇霆的眼里,张学良“只不过是一个好玩的公子哥儿罢了”。特别是后来,张 学良染上严重嗜好,精神、身体皆欠佳,更使杨宇霆对他轻视。在杨宇霆的“口头笔下,从未 奉张以尊称,仍如往常呼之为汉卿”。在不得已称官称时,也当众用小字眼呼之:“司令官 儿 ”。对张学良常用“小夥过来,我语汝”,甚至“在稠人座之中,予张以难堪”。张学良对杨 宇霆是“既不能令,又不能受命”。张杨两人的关系,在东北易帜前后,处于相当不正常的状 态。
  再次,常荫槐写信给蒋介石,提出“东北之事不必找张”。常荫槐请去南京开会的中东铁路督 办吕荣寰给蒋介石捎去一封信,吕荣寰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政治意识过强,我们现在不能揣 测。他将这封信拆开看了,发现常荫槐竟然在信中狂妄地写道:“东北之事不必找张,他每天 打毒针,跳舞,不务政事,有事找杨督办或是我即可”[3]。吕看后将这封信交给了张 学良。这种动摇主帅地位的言行,当然令张气愤不已。
  杨宇霆和常荫槐对东三省最高军政长官竟如此轻视,甚至是专横跋扈,在任何时代都是不能 容忍的。尤其是在那个法治还不健全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这样做,极有可能招致杀身之 祸。我们说杨宇霆、常荫槐极有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是从政治的角度,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 会从政经验教训的角度,是从当时东北政局的历史与现状的角度说的。而如果从杨常所作所 为的事实角度看,他们虽有致死之由,却无应杀之罪。
  第一,从上述杨宇霆、常荫槐各种轻视长官或专横跋扈的所作所为看,显然犯有从政之大忌。 但考诸事实都属于从政作风和工作经验的范畴,均未触犯法律,当然也无应杀之罪。
  第二,从“暗结党羽,图谋内乱”这一罪状看,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杨宇霆除了和常荫 槐关系密切外,没有发现他有意勾结任何人,他在东北政界虽然影响较大,但在军内没有基础, 所以,既无图谋内乱的行为,更无实施内乱的力量。说杨常“勾结共党,颠覆国府”,这更是莫 须有的罪名。
  第三,说杨宇霆“阻挠和议,把持庶政”一条,应该说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上述关于杨常越 俎的个例,均可看做是把持庶政的“罪证”。阻挠和议一点,是指在易帜前与国民党方面接洽 谈判期间,关内各派势力均派代表来沈阳争取奉系。生智派和白崇禧派的代表,在与杨宇霆 接洽后,不去面见张学良。当张学良发现后责问杨宇霆,为什么不让他们来见我?杨回答说:“ 我们可以分开来做,你走中央路线,我和地方派联络。”张说:“如果中央失败怎么办?”杨宇 霆无以回答。此事虽属敏感的政治问题,但终归不能判定为“阻挠和议”。
  第四,关于“侵款渎职”一条,是不具事实依据的。在杨宇霆死后,张学良派于珍等清理杨家 财产,经内外清查,杨家财产有60万左右。“夫以一时之雄,积累十数载”,而仅有此数, 这在当时军阀家产积累中,是数目最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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