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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分歧与中苏关系的恶化

时间:2009-7-24 13:45:35  来源:不详
国,反对美国,但因担心炮击金、马会引起美国的武装干涉,将苏联拖进美苏大战之中,故实际上对中国不满,并且进而单方面撕毁1957年10月签订的“国防新技术协定”,收回了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的承诺。1959年中国为维护自己领土主权,反对印度在中印边界进行挑衅,采取自卫手段。但苏方认为中印边界的武装冲突对苏美缓和不利,破坏了赫鲁晓夫访美的和平气氛,因而不顾中国的一再反对,公开发表了一个袒护印度的声明。此外,苏联也对中国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不满,而中国则对赫鲁晓夫热衷同美国拉关系颇有微词,如此等等。显然,上述争执都涉及彼此的国家利益。一般来说,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的冲突必然会影响到彼此关系的好坏,因而中苏之间国家利益的冲突也必然损害双方的关系,即使没有意识形态的分歧,中苏关系也会发生逆转。然而,与一般的国际关系不同的是,中苏之间不仅存在着国家利益问题,又有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而且两者又总是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这就使问题更加复杂,更加严重了。

    事实亦正是如此。从总的方面来看,中苏之间在国家利益方面的争执造成了彼此间的不满和恶感,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各方均开始怀疑对方的动机,甚至认为对方居心叵测。中苏双方都是注重意识形态的国家,当问题越来越多时,各方都必然要从意识形态方面去寻找原因,从理论、路线、政策方面去挖根子。正因为上述争执的出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便开始怀疑苏共中央和赫鲁晓夫在很多问题上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违背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进而作出判断认为赫鲁晓夫等人已经走上了修正主义或半修正主义的道路。毛泽东等人觉得,若不是在理论、路线上出现了问题,赫鲁晓夫怎么会作出如此多损害社会主义中国的事情吗?!与此同时,苏共中央和赫鲁晓夫也在想,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理论、路线肯定出了问题,背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犯了教条主义、冒险主义的错误等等。可见,国家利益的冲突实际上促使了意识形态分歧的升级。再从上述争执的某些具体问题来看,有些问题既涉及国家利益,也涉及意识形态。如对中国发动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的不同评价,就涉及到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路线和政治问题。又如对美国的态度,既是外交问题,也牵涉到理论问题。中国当时反对苏美缓和时,所提出的重要理由是帝国主义的本性并没有改变,帝国主义是战争的根源,不可能真正爱好和平,因而赫鲁晓夫热衷于讨好美帝国主义,美化帝国主义的头子等等都是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样一来,中苏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也随着国家利益的冲突而进一步扩大,大大超出了1958年以前的范围。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国家利益的冲突促使意识形态分歧扩大和升级,另一方面,反过来,意识形态分歧的尖锐化又加剧了国家利益的冲突。这一点,在1960年以后表现得更为明显。当赫鲁晓夫在1960年6月的布加勒斯特会议上对中国进行围攻,以便压服中国的企图失败后,便进一步采取行动,撕毁了援助中国的所有合同和协定,撤回了所有在中国帮助建设的苏联专家,从而造成了中苏之间国家利益的更大冲突。1963年,也是为了在意识形态的公开论战中打击和报复中国,苏联改变了过去一直坚持的立场,决定和美国、英国签订部分禁试核武器条约,以阻止中国拥有核武器,致使中国方面非常恼火,终于下决心与苏联分道扬镳。这些例子都说明,当国家利益的冲突和意识形态分歧交织在一起,便互为因果,互相促进,使分歧和争执变得越来越严重,越来越不可收拾,终于导致双方关系的恶化和破裂。

    第二,面对意识形态分歧的扩大,中苏双方都改变了以往比较谨慎、就事论事与心平气和的做法,采取了自以为是、固执己见、强加于人、毫不妥协、无限上纲的武断态度,致使争执陷于不断地进行报复和反报复的恶性循环之中,从而无可挽回地加剧了双方关系的恶化和破裂。

    尽管苏共二十大以后,中苏之间就对一些重大问题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双方当时的观点也不一定都对,但如前所述,双方对待分歧的做法相对来说,都还比较谨慎,基本上是就事论事,虽然也在内部互相争论和批评,但注意心平气和,不强加于人。然而,1958年夏天以后,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和意识形态分歧的扩大,双方都开始变得不冷静,变得武断了。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以为是,固执己见。面对分歧,双方均认为,自己的看法是真正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方则是错误的,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在争论中,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总是批评对方,却不注意考虑对方的意见是否有道理,更不愿作自我批评。二是强加于人,毫不妥协。双方都声称自己有消除分歧的愿望,然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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