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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分歧与中苏关系的恶化

时间:2009-7-24 13:45:35  来源:不详
一次又一次内部会谈中,在一篇又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双方又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最正确,声称对方只有接受自己的观点,承认并纠正错误,分歧才能消除。结果,所谓的谈判、讨论均成为对对方的批评。双方均把对方的批评说成是“攻击”,苏方指责中方“反苏”,中方则指责苏方“反华”。更糟糕的是,在争论中,双方都采取“鸡蛋里挑骨头”和“算旧帐”的作法,以图击败对方。明明彼此的看法很接近,只是提法上有所不同,但双方不是“求同存异”,而是“弃同求异”,硬要找出所谓的“原则分歧”,大做文章。算历史旧帐,则是将过去的争执重新翻出来,以斥责对方。实际上事情早己过去,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徒增彼此的恶感。三是无限上纲。分歧本来都很具体,涉及到一个一个具体内容,本可以通过具体分析去分“是非”,即采取所谓“就事论事”的做法。然而,随着分歧的扩大,双方均改变了态度,采取了“无限上纲”,将每一个分歧都上纲到是否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的态度,上纲到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修正主义、机会主义路线斗争的高度。中方认为苏方执行了一条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修正主义路线,赫鲁晓夫是背叛马克思主义、背叛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叛徒”,在苏联实行了资本主义复辟,如此等等;而苏方也给中方加了一大堆帽子,如教条主义、冒险主义、托洛茨基主义等等,总之是帽子满天飞,纲越上越高。诚然,双方的分歧不能说没有任何“是非”,也不是不可以通过讨论来分清“是非”,但究竟什么是“真理”,不是自己说了就算数的,也不能靠“引经据典”来证明,更不能通过强加于人,通过无限上纲来判断,而只能由实践,由历史来检验。而实践与历史均证明,双方当年自以为正确的许多观点实际上并不正确,争执中双方坚持的许多观点均经不起历史的检验,正如邓小平所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91页。)四是不断进行报复与反报复。在争执中,双方都指责争论是由对方首先挑起的,因而自己一方只是“自卫反击”,只是行使“答复对方攻击的权利”,实际上就是不断地进行报复与反报复,结果必然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谁也不愿退让一步,甚至认为退让就是“投降”,就是“屈服”于对方,如此“循环往复”,只能是分歧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尖锐,气氛越来越紧张,后果则越来越严重。

    第三,为了在意识形态争执中最终战胜对方,双方均采取了“公开论战”的做法,从而将争执引向极端,成为对中苏关系的致命打击。

    众所周知,中苏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争执最后发展到最高峰时,采取了大规模“公开论战”的方式。实事求是地说,“公开论战”的发生有其必然性。既然双方如前文所分析,固执己见,毫不妥协,又把争执看得如此严重,势必要导致“公开论战”。一般地说,党派之间、国家之间,甚至个人之间出现意识形态分歧,也都有可能采取“公开论战”的做法。对“公开论战”也不能一概否定。通常说,“真理愈辩愈明”,也不是毫无道理。然而,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苏之间爆发的大规模的“公开论战”却非同一般,应另当别论。首先,论战的规模之大称得上是史无前例,不仅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十分罕见,即使在人类历史上也很难找到先例;其次是论战的双方都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大党和大国,双方都拥有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都拥有数亿支持者,并能通过当时堪称现代化传播手段,故影响广及全世界;第三,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即双方均各执一词,对立之严重,矛盾之尖锐,态度之蛮横,在历史上也十分罕见。尽管这样大规模的“公开论战”曾被毛泽东戏称为只是“笔墨官司”,“天不会塌下来”,“树木照样长”,“河里的鱼照样游”,“论战一万年也无妨”,(注:吴冷西:《十年论战》,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914页。)但由于双方的态度并不正确,论战并不是真正讲道理,因而规模虽大,真理却没有愈辩愈明,任何一方也没有被击败。相反,大论战把本来浑浊不清的水搅得更浑了,把双方百姓的思想搞得更混乱了,甚至由于大论战将意识形态分歧作为主要内容,反而将国家利益冲突这一实质性的问题掩盖了;大论战还变成了大批判,双方在报纸上电台上互相骂来骂去,除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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