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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夏礼事件与火烧圆明园

时间:2009-7-24 13:45:35  来源:不详
人的照会未抵,圆明园已遭劫难[29]。当晚,法国军队先行侵入圆明园,园内殿座焚烧数处,居于园中的常嫔因惊吓过度自缢身亡,总关内务府大臣文丰投福海殉难,守园的步兵统领中营官兵也逃散一空。随即,在英法两军头目开完分赃会议、达成协议之后,英国军队也成群结队地闯入园内,对这座清政府经营百余年,综合中外建筑艺术,珍藏着中国历代图书典籍、文物书画和珍珠奇宝的皇家园林进行了持续两天的公然劫掠和拍卖。此间,奕訢得报之后仓皇转移,避至长辛店,留恒祺在京与联军交涉[30],并致函葛罗说:“和约一签署,立即送回扣压人员。”[31]

    10月7日,威妥玛约见恒祺,称未接到昨日照会,并扬言除非立即放还巴夏礼,否则即行攻城[32]。此时的京城,危如累卵,民心大恐,难民逃兵累累不绝于路。京城中留守大臣一方面心忧城破,求抚之心愈切;一方面对奕訢久居城外,不肯亲自露面交涉多有不满。于是,在10月8日听闻咸丰皇帝已派出钦差宣谕戮俘后[33],遂与恒祺公议将巴夏礼等八人释放,并由恒祺亲自护送至联军军营。

    此举一出,奕訢已是鞭长莫及。圆明园既失,所筹援兵未齐,剿抚均难措手;巴夏礼被释,更使和谈失去了人质上的依托。接下来的谈判举步维艰,圆明园的命运就更堪忧虑了。

    巴夏礼等八人被释放后,又经恒祺一番交涉,英法联军终于在10月9日撤出圆明园,退往黑寺扎营。对奕訢来说,“谋主”既释,人质外交就已经毫无意义可言。而对于英法联军而言,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实力,此刻已是无所畏惧。于是照会奕訢,限13日交出安定门,否则立将京城攻开;又致函恒祺,立将所拿获之英法诸人,尚未送还者即日送还,以免攻破京城[34]。其意甚坚,不遵理驳。

    面对联军的逼迫之势,奕訢因拒绝入城而与留京大臣早有间隙,致使在这一问题上的决策有所不同。10月12日,奕訢在给英法的照会中严厉抗议英法焚毁和掠夺圆明园的举动,他在照会中指出:“照得本亲王前经派员以礼优待贵国巴参赞,并与妥商办理续约盖印画押各事宜后,即可以礼送还贵国之人,屡经知照贵国,是待贵国不为不厚。何以贵国兵丁扰及园庭,焚烧殿宇?贵国乃系知礼之邦,约束兵丁,素有纪律,岂有兵军肆意焚掠园庭,而两国带兵官及贵大臣推为不知之理?”[35],然而,在奕訢允诺将释放在押欧洲人以拖延时日之时,城内留守大臣已共同商议,令恒祺前往敌营,告知巴夏礼于13日午时开安定门3[36]。至此,联军不废一枪一炮安然入城,反客为主,转有战守兼全之势,和谈终究还是失去了战略上的依托。

    事后,奕訢对城中大臣开门纳敌的做法虽多有责难,然事已成定局,京师内外受敌,故转而速求和议,询问额尔金、葛罗何日进城换约[37]。可是对英法来说,进城换约已是唾手可得之事,此时浮上水面的却是未被尽释的英法人员的问题。

    虽有奕訢“未尝苛待,居处适宜,待遇优渥”[38]的保证,然而于10月12日至16日之间,先后被送达联军大营的英法谈判人员,却是另一番情形。其中英人二十六名,死伤各半;法人十三名,七死六伤[39]。《泰晤士报》记者包尔贝更惨遭分尸之祸[40]。此等情形,对额尔金的刺激极大,作为英内阁任命的对华战争全权公使,不能保护前台的谈判人员,又怎向女王政府和公众舆论交代?遂决意对清朝皇帝虐杀外交代表的这一野蛮行为实施报复。额尔金14日拟就的信函中,一面斥责清政府违背国际公法,要求赔偿恤银英三十万两,法二十万两;一面以圆明园乃“英法侨民所受痛心疾首惨刑而死之地”为由,要求将其毁为平地,并“由中国政府出款,建碑于天津,叙明此辈不幸之人拘获死亡等情,及英政府所要求之款,以为此背信暴行之罚”;同时告知奕訢,以上责罚未行之前,和议断不能成[41]。

    然而,英国此次的同盟法国却在焚园、立碑二事上与其多有分歧。对法军来说,严冬将至,军备不足,对清政府的这些过激的报复行为,易使奕訢畏难避遁,致使交涉无望,所以倾向于不提焚毁圆明园及天津立碑纪念二事,盼和议早成。往来信函中,针对火烧圆明园一事,法国人倾向于抢劫,不愿纵火焚毁,然英国人心意甚坚,其理由如下:

    “第一,被囚诸人,手足缚系,三日不进饮食,其受如斯野蛮之待遇,即在此地。第二,若对于中国政府所为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中国政府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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