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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开战与“陆奥外交”--以日本“六·二出兵”为中心

时间:2009-7-24 13:45:52  来源:不详
“六·二出兵”堆砌上多少巧言饰词,都掩盖不住日本大兴“无名之师”的本来面目。

    三

    信夫清三郎认为,要确定“陆奥外交”的性质,必须根据陆奥宗光本人的言行来作出判断。这是正确的。然而,根据陆奥本人的言行,信夫却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陆奥外交’中,‘表里两层含义’最后统一于和平手段,是不允许有超越这个范围的其他‘手段’存在的。”(注:见信夫清三郎:《甲午日本外交内幕》(即《陆奥外交》),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年版,第84页。)这也是很值得商榷的。

    所谓“陆奥外交”的表里两层含义”,是指6月2日日本内阁决定出兵朝鲜后,陆奥宗光在发给大鸟圭介训令中对朝鲜局势发展的两种可能性提出的应付办法。据陆奥本人的自述称:

    “我国政府的希望,苟能无损于国家名誉,仍愿竭尽和平手段解决这一事件。因此,当大鸟公使由东京出发时,我曾授与该公使最详细的几项训令,其中有:‘根据朝鲜今后形势,政府虽将派遣相当的军队赴朝,但非至万不得已时,仍应以和平手段解决事局为第一。’但是,由于当时的形势已告紧迫,所以在上述训令中又附加一项指示:‘倘局势紧急不及请示本国训令时,该公使得采取认为适当的便宜措施。’在这项训令中,似乎含有表里不一的两种方针,但在这种形势下,对派往外国的使节给予非常的权力,也是不得已的。”(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8-19页。)

    这就是信夫所说的“表里两层含义”。照信夫看来,尽管陆奥在训令中考虑到和与战的两种方针,但他却是偏重于采取和平方针的。

    此说的根据是日本政府所商定的基本方针,其中主要有这样四条:(一)“中日两国既已各自派出军队,何时发生冲突虽然未可逆料,如果发生战争,我国当然要倾注全力贯彻最初的目的”;(二)“在不破坏和平的情况下,应尽力保全国家荣誉,维持中日两国的势力均衡”;(三)“我国尽可能地居于被动地位,事事使中国居于主动的地位”;(四)“除非事势万不得已外,必须把事态严格地局限在中日两国之间,应极力避免和第三国发生纠葛”。(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0页。)本来,这四条的意思是十分清楚的,但在第1条中用了一个含义模糊的词儿“最初的目的”,却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信夫将“最初的目的”与“维护权力均衡”等同起来(注:见信夫清三郎:《甲午日本外交内幕》(即《陆奥外交》),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年版,第83页。),显然是不妥的。因为这一条是讲如果发生战争怎么办?这里所说“要倾注全力贯彻最初的目的”,当然不会是要“维护权力均衡”,而是坚决打败中国了。

    事实上,陆奥宗光在口头上已经对大鸟圭介作了明确的交代:

    “我们虽然希望有一个尽可能平稳的最终结局,但是我国必须恢复前两次遭到损害的声誉。我们在韩国必须取得优势。这是我们不能等闲视之的最重要的着眼点。我们有即使不得不诉诸干戈亦在所不辞的决心。因此,在向这个方面前进时,即使因阁下的措施而和平破裂,我将完全为之负责。阁下莫如有过激的思想,采取毫无顾忌的断然措施。”(注:《林董回忆录》,平凡社1970年版,第257页。)

    另外,大鸟本人对这次同陆奥的会见也有所记述:

    “我询问陆奥的意向,不料他却与我等所见一致,想借此机会把清国打败。我兴奋喜悦不已,立即搭乘八重山号军舰从横须贺出发。此时,我向送行的陆奥说,这次我不想生还了。陆奥挥洒着热泪说,你死了,我一定把你遗骨运回日本,好好干吧!”(注:《时事新闻》,1910年8月24日。)

    两相对照,可以看的很清楚,此番陆奥令大鸟回任,绝不是为了关心和平,或为了“维持势力均衡”,恰恰相反,而是要借此机会挑起战端,以打败中国。这也就是他“要倾注全力贯彻的最初目的”。

    对于陆奥宗光来说,贯彻这个“最初的目的”是坚定不移的。大鸟回任后,每当遇到实际困难而对其所受内命表现动摇时,总是陆奥给予撑腰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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