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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后期八旗旗主考析

时间:2009-7-24 13:45:54  来源:不详

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太祖努尔哈赤设计了身后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方案。“八和硕贝勒”,有时泛指八旗的和硕贝勒,有时也可理解为是八个和硕贝勒。由于旗主也称和硕贝勒(和硕贝勒不一定都是旗主),所以这“八和硕贝勒”便有可能是指八旗八个旗主。那么,与共治国政制联在一起所称的这“八和硕贝勒”,究竟是泛指八旗的诸和硕贝勒?还是指八旗旗主?进一步说,努尔哈赤在天命后期是否规划了由八个旗主共治国政的制度?若果如此,这八个旗主又是何人?由于没有确记载,且史料缺乏,至今仍是个谜。由于它关系到当时八旗制度的演变、天命末及天聪朝的国政、各旗主的势力及其相互矛盾斗争等等问题,有必要作专门考证。

    以往的研究成果,孟森先生《八旗制度考实》、李鸿彬及郭成康二位先生的《清入关前八旗主旗贝勒的演变》[1],对旗主都有专门考述。关于天命后期八旗是否设有八个旗主,孟文未作具体说明;李、郭之文则认为当时八个旗中,代善一人掌两红旗,皇太极一人领有两白旗。日本学者阿南惟敬也认为当时的八旗未必是一旗一主[2]。神田信夫先生则持肯定说[3]。

    本文认为,天命后期已基本确定八个旗主,皇太极继位初年的八旗八个旗主,应是天命后期努尔哈赤安置的。试证如下。

            一、“八和硕贝勒”应为旗主八人

    八和硕贝勒一词首次出现于天命七年三月初三日努尔哈赤规划身后八王共治制的训谕:

    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势强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子可为八和硕贝勒,如果同心干国,可无失矣。尔等八和硕贝勒,有才德能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主之。至于八和硕贝勒理国政时,或一个贝勒有得于心,所言有益于国家,另七个贝勒当会其意而发明之。[4]

    这一规划的一个重要宗旨,是造成八人分主八旗共治国政的局面,以制约被推举为共主的旗主,因而不允许每一个旗主拥有两旗的过强势力,以防这种“强势之人”为汗后“倚强恃势”欺凌他人,导致家族内讧,国家衰亡。这一规制,正是根据本家族和其他女真部族的惨痛教训而制定的,因而“八和硕贝勒”应是按其宗旨而设置的八个旗主。训论中的“尔八子可为八和硕贝勒”、“或一个贝勒有得于心……另七个贝勒当会其意而发明之”,也显然都是确指的八个人。

    此后,努尔哈赤为完善这一制度而试行的某些措施、颁发的训示,也都表明八旗旗主确为八人。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努尔哈赤命“八固山王设八臣辅之,以观察其心。”[5]“八臣”为八个人,其辅佐的“固山王”也即旗主也应是八个人。《满文老档》天命八年五月,记努尔哈赤下令“八贝勒之家人”,将其训示之词“缮录八份,分送诸贝勒家各一份。”[6]抄录八份,人手一份,受训示的贝勒正好八人。同书天命十一年(1626年)闰六月十九日,记努尔哈赤命“八固山贝勒各赏以著甲男丁一户、役使男丁一户,共赏十六户。”[7]共赏十六户,每人二户(即著甲男丁一户、役使男丁一户),被赏的固山贝勒正好八人,因而,这段史料已明确说明所谓“八固山贝勒”不是泛指八旗(固山)的诸贝勒,而是八个固山贝勒。而“固山贝勒”正是旗主,此外固山贝勒的满文,也正与《满文老档》其他处称旗主——固山贝勒的满文一样,都是gūsai bei le[8],又进一步说明当时的“八固山贝勒”有八个旗主。

    《满洲实录》还特别说明这八个旗主——八固山王是duinambabei-le、duin ajige beile[9],汉义为四个大贝勒、四个小贝勒。四大贝勒当然是指大贝勒代善(当为正红旗主)、阿敏(镶蓝旗主)、莽古尔泰(正蓝旗主)、皇太极(正白旗主),这四人是当时的旗主已无疑问。关键是四小贝勒旗主究竟是谁,过去对这四个旗主是否确定多抱怀疑态度,或者根本否认。本文认为应是杜度(后改豪格)、阿济格、多铎、岳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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