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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阿合马与元初汉法、回回法之争

时间:2009-7-24 13:46:57  来源:不详
佛事及宫廷宴筵等,所费也极为可观。凡此种种,造成财政开支骤增,忽必烈急于敛财以增加国库收入。
    (3)中统三年,在山东发生“李檀之乱”,涉及汉臣甚多,尤其是当朝宰相王文统也参与了李檀的叛逆活动。这场乱事,大大增加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疑惧心理,对汉人的不信任感渐渐体现在他的用人和决策中。
    上述三点,以第三点最为关键。史载:李檀之乱被平定后,“西域之人为(王文统)所压抑者,伏阙群言:‘回回虽时盗国钱物,未若秀才敢为反逆’”。(注:(元)姚燧:《牧庵集》卷15《姚枢神道碑》。)这些回回人乘机向忽必烈表白他们在政治上较汉人为可靠。这正符合了此时忽必烈的需要。元初,回回商人已遍布中原各地,“兴贩营运百色”,(注:(元)王恽:《秋涧集》卷88《为在都回回户不纳差税事状》。)经济力量相当雄厚。元人许有壬有云:“我元始征西北诸国,而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国人柄用尤多,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域区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注:(元)许有壬:《至正集》卷53《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回回人文明程度较高,擅长经商与理财,又远来自中亚等地,在汉地难以作乱。对蒙古统治者来说,这些人可供驱使而不致构成危险,自然是辅佐蒙古统治集团辖治广大汉人的的理想助手。就这样,李檀之乱后,回回人利用忽必烈猜忌汉人、急于功利的心理,乘机崛起,势力迅增。以“聚敛之才”见长的阿合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到赏识与重用的。
    阿合马等人跃登政坛伊始,就极力推行西域剥削方式(时人称之为回回法或“西域法”)来赋敛民财,这与中原汉制完全背道而驰,自然受到汉族臣僚及汉化的蒙古、色目官贵的反对,由此开始了激烈的汉法、回回法之争。
    在汉法、回回法之争中,忽必烈实际是站在阿合马等色目官僚集团一边。在忽必烈的纵容与支持下,以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势力迅速增长。数年之间,朝廷实权已为阿合马等所攫取,所以被时人称为“权臣”。史称“权臣屡毁汉法”,(注:《元史》卷158《许衡传》。)他们就是企图以回回法来抵消和取代汉族儒臣所倡导实行的汉法,为自身及支持他们的蒙古贵族谋取最大的政治、经济利益。这些“权臣”的行为正迎合了忽必烈的需要,这位最高当政者再也不愿继续为儒臣所鼓吹的“仁政”思想所约束了,正如元人苏天爵所云:“奚当国者急于功利,儒者之言弗获进用。”(注:(元)苏天爵:《滋溪文稿》卷8《静修先生刘公墓表》。)正是因为有恃无恐,所以“权臣屡毁汉法”,气焰甚嚣尘上。此时朝廷上的汉族臣僚已难以同阿合马等相抗衡,实行汉法愈益困难。为此,有的儒臣发出如下怨言:“国朝自中统元年以来,鸿儒硕德,济之为用者多矣!如张(文谦)、赵(璧)、姚(枢)、商(挺)、杨(惟中)、许(衡)、王(鹗)之伦。盖尝处朝端、谋王体而断国论矣!固虽圣神广运于上,至于弼谐赞翼、俾之庥明、贞一诸人,不无效焉。今则曰:彼无所用,不足以有为也。是岂智于中统之初,愚于至元之后哉?故曰:士之贵贱,特系夫国之轻重、用与不用之间耳!”(注:(元)王恽:《秋涧集》卷46《儒用篇》。)这番话曲折地反映出儒臣由被重用到遭冷落的情状,殊堪玩味。
    许衡等汉族儒臣之所以失势,阿合马等色目官僚之所以得势,皆由忽必烈此时的政治倾向所决定。忽必烈愈到后来,偏离汉法的道路愈远,正如人赵翼对他的评论:“内用聚敛之臣,视民财为土苴;外兴无名之师,戕民命如草芥。嗜利黩武之心则根于天性,终其身未尝少变。”(注:(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0《元世祖嗜利黩武》。)已经将理财富国视为当务之急的忽必烈,对于儒家的政治说教不再感兴趣,甚至当面申斥儒臣“不识事机”。(注:《元史》卷205《阿合马传》。)倘无忽必烈的首肯与支持,阿合马之辈是不敢也不能“屡毁汉法”、肆意横行的。以阿合马故意断绝国子学的供给,造成许衡主持的国子学廪饩不继一事为例,可以明显看出忽必烈此时的倾向。对于许衡所以要辞职返乡的原由,忽必烈不会不清楚,真欲挽留住许衡,只需颁发一纸诏书,解决了国子学的廪饩问题,便可达到目的,根本无需要廷臣反复讨论此事。但事情的结局则是“诸生多引去”和“乃听(许)衡还”。(注:《元史》卷158《许衡传》。)可见忽必烈权衡再三后,是宁肯损害许衡也不愿纠罚阿合马,究竟孰轻孰重,忽必烈对人对事的态度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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