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秦汉“名田宅制”说——
战国君主论探析
始皇帝之死与三头政治—
简说《战国楚文字数字化
战国时代的刘邦——《新
秦帝国时代的刘邦——《
“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
论春秋战国时期城乡对立
铁农具和牛耕导致春秋战
春秋战国城市发展蠡测
最新热门    
 
战国变法与古希腊罗马社会改革之比较

时间:2009-7-24 13:47:51  来源:不详
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私营工商业阶层。其利用当时社会转型统治松弛之机,发展商品经济,应该说已积累起一定的经济实力。其代表人物虽然在纯经济理论方面已达一定水准,乃至自成体系,但在传统与环境的影响下,政治方面始终缺乏参与意识,也没有产生有关商品经济秩序、保护私有产权,以及为本阶层民众要求平等政治权利的思维概念,其局限是相当明显的(注:参阅拙作:《东周秦汉私营工商阶层述论》,《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2期。)。
士人即文学、游说、军功之辈,可分“正身之士”与“仰禄之士”,前者虽或有“从道不从君”的理念,然往往很难得到君主的重用,时或颠沛流离,坎坷一生。后者追求荣华富贵,不择手段地讨好君主,以谋取私利,这种人占了士人中的大多数。然而他们并非新兴的地主阶级,“军功官僚基本没有自己独立的私有经济,其经济来源主要是国家分发给的俸禄及一系列特殊待遇,……该集团的经济只在国家财政统筹运转模式中处于附属地位。其经济地位,更加强了它对君主的依附性。”由此更进一步出现了“食其禄者死其事”这一誓死效忠君主的观念,使其逐渐成为君主实行专制统治的驯服工具(注:参阅拙作:《试论战国军功官僚集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4期。)。
当西方古典古代的平民阶级在为争取平等权利而与贵族进行了艰苦卓绝、坚持不懈的政治斗争之际,战国时代的平民却还根本没有这种平等的权利意识,为了寻求出路,其上层佼佼者往往投向君主的怀抱。而当诸侯国君主要求加强专制集权统治之时,极端君主派的法家人物和军功官僚集团便成为其变法的中坚力量与社会基础,他们虽然也与旧贵族进行斗争,但其目的却只在维护以君主为首的一小撮统治者的利益。两者改革的目的和性质既然南辕北辙,其内容、成果及其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便自然也大相径庭。三
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改革给人类留下宝贵的遗产:主要是其民主共和制度的雏形及其运作实践,及以民法为其精华的罗马法的不断丰富。“民主”这个词的起源,是古希腊人用来形容自己国家政治制度的,从古典作家的用法来看,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以及给予人民以最高权力。这一付之实践的理想来自二三千年前的西方古典古代的民众,确是一件极其了不起的大事。当然,其民主共和制度初创之时,存在许多缺陷与局限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正确评价其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一般认为,由于奴隶、外邦人与妇女都没有政治权力,所以它只是在少部分居民中实行民主,同时上层阶级享有比一般民众更多的权利。如在伯里克利时期,雅典有人口约31万,其中奴隶有11万,外侨3万不到,公民有17万余人,公民中妇女和儿童不享有政治权利,这样享有民主权利的成年男子才4-6万人左右,仅占全部人口的1/6。所以国内的一般教课书与世界通史之类,大多仍以此而取各种批评态势。其实无须对古人过于苛求,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城邦国家中,能有占1/6人口的数万公民得到民主的政治权利,便已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事业!张中秋指出:“如果考虑到历史的因素,那么这个比例在古代世界中当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占有总人口1/6的人享有了民主权利,才使雅典国家与古代其他特别是东方的国家严格区别开来,也才使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法具有了民主和法治的精神。……它已在思想和传统上为后来所有类型的西方民主和法治奠定了基石。”(注: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98页。)
古典古代政体的特点是尽量排除个人独裁专权。雅典五百人会议的主席团,每年由十个选区轮流组成,主席团设主席一人,相当于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每天早上抽签决定,任职一天,不得延长,不得连任,以至于有人说雅典每年有三百个元首。克里斯提尼时代,公民大会实行的“贝壳放逐法”,规定对于危害公民自由和现行制度的人要予以放逐,主要即用于防止个人专权的措施。亚里士多德称:“制订此法是由于对当权的人发生怀疑而起,……也被用来驱逐任何其他威势太大的人”(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26-27页。)。并逐步出现一整套相互制约的政治权力机构,雅典甚至已经出现了三权分裂政体模式的雏形。
在雅典,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而在罗马,则往往是元老院拥有最高权力,就民主程度来说,罗马要逊于雅典。罗马政治机构中最具个人权力色彩的官职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独裁官,他实际上是从两名执政官中产生,由元老院任命而不是选举产生,集军事与行政权力于一身,但这种职位是临时性的,一旦紧急情况结束,其职权即告终止,任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只是到了罗马帝国形成的前夕,独裁官的权力才急剧膨胀起来。总之,就罗马共和国整个政治结构而言,没有个人专权,平民也基本取得与贵族较为平等的权利。尽管元老院权力很大,毕竟“百人团民众会议、部落民众会议和平民部落会议具有三重性质:选举、立法和司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