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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元100年罗马商团到达中国”问题的一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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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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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之际我国东南沿海居民称荷兰人和英国人等欧洲人为“红毛番”。颜师古《汉书注》称乌孙青眼赤须。《大唐西域记》、《旧唐书·西域传》均称疏勒、护密人碧瞳,与波斯、大秦相同。同书《回鹘传》记黠戛斯:“人皆长大,赤发,皙面绿瞳。”可见,罗马人记载中“赛里斯人” 乃是汉籍记载中的“西域人”。根据托勒密的记载,马林努斯确实说过马其顿商人梅斯手下的人到过赛里斯国。如果这种说法可以相信,那么,充其量只能使我们得出马其顿商人到达西域的结论。 第三,梅斯商人的东行的目的是探寻丝绸源头,进行丝绸贸易,以便打破安息的垄断。正如马林努斯所说,“这些人全神贯注的只是做生意”。公元100年正是班超经略西域大获成功之时,帕米尔以东地区完全处于东汉王朝控制之下,丝绸之路畅通无阻,对西方商人来说,到达西域就意味着到达了丝绸的源头,没有必要再远赴洛阳作政治性访问。 第四,所谓罗马商团到达洛阳的说法,显然与学者们对汉籍中“赐其王金印紫绶”一语的理解有极大关系,即认为这种仪式只能“在洛阳宫廷进行”。实际上,在两汉中原对外关系中,并非只有皇帝才向外族统治者颁授印和绶代,地点也并非仅限于宫廷之中。以《汉书·西域传》所载试举二例: 一是对罽宾:“自武帝始通罽宾,自以绝远,汉兵不能至,其王乌头劳数剽杀汉使。乌头劳死,子代立,遣使贡献。汉使关都尉文忠送其使。王复欲害忠,忠觉之,乃与容屈王子阴末赴共合谋,攻罽宾,杀其王,立阴末赴为罽宾王,授印绶。” 一为对乌孙:“初,楚王侍者冯嫽能史书,习事,尝持汉节为公主使,行赏赐于城郭诸国,敬信之,号为冯夫人。……宣帝征冯夫人,自问状。遣谒者竺次、期门甘延寿为副,送冯夫人。冯夫人锦车持节,诏乌就屠诣长罗侯赤谷城,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皆赐印绶。” 又,“元贵靡子星靡代为大昆弥,弱,冯夫人上书,愿使乌孙镇抚星靡。汉许之,卒百余人送焉。都护韩宣奏,乌孙大吏、大禄、大监皆可赐金印紫绶,以尊辅大昆弥。汉许之。” 依此推断,代表中央政府在西域行使职权的西域都护也可以向外国使者授以金印紫绶。林梅村曾推测罗马商团的东来与甘英西使大秦有关,认为罗马商团可能在安息境内与甘英相遇,得知中国的情况,决定将东行计划付诸行动。如果这一推测正确的话,那么罗马商团的目标将是西域都护,换言之,很有可能是作为西域都护的班超代表汉朝廷接待以使团身份到来的罗马商人,“赐其王金印紫绶”,然后报知朝廷。这样做并不违制。《后汉书》作者将此事系于《和帝纪》下,无非是因为此事发生在和帝时期罢了。只是在编撰《和帝纪》时,作者不解蒙奇兜勒为一国而强作解人,才有“蒙奇、兜勒”两国之说。另外,在林梅村对托勒密保留的马林努斯中亚地理记载的研究中,虽其中一些地名的考证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但可以肯定的一些事实显示,梅斯商人对塔里木盆地周围地区有着丰富的地理人文知识。这不也是梅斯商人到达西域而未及中原腹地的一个佐证吗? 我们注意到,现下学术界有的学者已经将所谓“罗马商团到达洛阳”作为肯定的历史事实加以接受,[10]似过于掉以轻心。我们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所要求的“求证”工作还远远没有完成。 1 裕尔:《东域纪程录丛》(H.Yule, Cathay and the Way Thither, London, 1915),第1卷,第188页;戈岱司:《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耿昇译,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1页。 2 特加尔特:《罗马与中国》(F. J. Teggart, Rome and China, Berkeley, 1939),第144页。 3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第24页。 4 长泽和俊:《丝绸之路史研究》,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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