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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州县制度中的“道”“路”问题探研

时间:2009-7-24 13:48:40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在州县系统实行5道制,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方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指出5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5京道,一是受前代以5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实际上,辽朝实行府、节镇州—防、刺州—县三级行政制度,并踵五代惯例,以道指称节度使辖区,有时或指直隶朝廷、宫卫的防、刺州。辽朝效朝的转运使路制,在州县地区相继建置了8个专司理财的路。这种理财路,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本文考证了8路的建置时间、职官设置及其职责。指出8路计司官的遴选,反映了辽朝选官用官制度的若干原则和特色。

关键词:辽史    5京    州县    道    路

 

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度,“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1]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分别是北面官、南面官系统的最高中枢部门;地方行政管理上,北面官系统实行部落制,南面官系统实行州县制。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州县实行5道制,5京留守是道的最高长官,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才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旨在进一步辨析辽朝道制的存在与否以及州县制的其他有关问题,并对迄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辽朝路制略陈管见。

李逸友在《辽代城郭营建制度初探》一文中论及辽代城郭的分类时指出,在契丹本土的州县是由皇室、诸王、国戚直接管理的,归皇室管理的包括朝廷直辖和宫分地两种形式,诸王、公主、国舅所筑的私城为头下军州。因此,“《辽史·地理志》将辽国的京、府、州、县、军划分为五个道,只是表这些政权机构和城郭所在的区域,并无道一级政权,不是都由五京管辖。”张修桂、赖寿合撰《辽史地理志平议》进一步指出,《地理志》所谓的“道”并非当时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只是一个地理区域概念,只是撰者借以作较好谋篇与编纂的方式而已。5京府实际上与节度、观察等南面方州为同一级行政区划。[2]前文的重点是讨论辽代不同规模的城郭的营建制度,后文的重点是从文献学的角度论述《地理志》的编纂体例,并非专门论述辽朝地方建制中道一级机构的存在与否。对辽朝5道制的讹传仍有进一步辨析的必要。

5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他们认定辽朝是实行5京5道制的。《地理志》按5京道编排府州县,在上京道上京临潢府下曰“辖军、府、州、城二十五”,在东京道东京辽阳府下曰“辖州、府、军、城八十七”。《地理志》中京道、南京道、西京道下没有确指所辖府州军城的数目,但在《兵卫志·五京乡丁》下有3京所辖府州军城数的记载。《地理志》《兵卫志》所记5京道管辖府州军城数,与《地理志》各京道下所列府州军城数基本吻合。[3]

元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5京道,一是受前代以5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按5京道编排辽朝州县不是元朝史官的发明。北宋仁宗时成书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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