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云:“尚书令奉玉牒检,皇帝以寸二分玺亲封之,讫,太常命人发坛上石,尚书令藏玉牒已。”《说文》曰:“简,牒也。”可知牒简实同。出土实物有“行气玉铭”、侯马盟书等,形状稍有差异。帛书虽少,也有出土,理所当然应该是 简帛学的研究对象。
文字以何为载体,在纸没有出现以前,经历了一个慢长而复杂的过程。从龟兽甲骨到锺鼎彝器,到玉片、石片,再到竹木简牍,载体变得越来越容易获得,而文化的传播和记录也由狭窄的专门用途而到宽泛的大众化,从甲
骨卜辞的神秘气氛到竹木书信的随意潇洒,汉文化的传播和记录经历了由封闭而开放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是文化的自然精进,也是社会进步的政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简牍的容易获得,使得文字资料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地便利阅读,为后世纸书的出现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前提。
简牍的形状、编连,给予了简牍以丰富的使用途径和众多的称呼。下边我们简牍的名称及其类属。
1, 据其形制分类
尺牍 秦汉简牍一般长23厘米、宽1厘米、厚0.2—0.3厘米,秦汉制,一尺约相当于23厘米,因此,称之为“尺牍”,这是最为常见的形制,每简约写30—50个字,现在人们称书信为“尺牍”即由此而来。
两行 《居延汉简》有:“去上谴卒来,取两行,来毋留。”
(74·E·P·T51·337)
然此名,文献极少记载。其长度在22.2—23.2厘米之间,宽度为2.5厘米左右,也有个别较长或较宽者。显然,两行是指容字较多的宽简。
方 遇字数较多,只好加宽简牍,这种简牍叫方。《仪礼·聘礼》记:“百名以上者书于策,百名以下者书于方”。贾公彦疏云:“方若今之祝板,不假编连之策,一板书尽,故言方板也。”方的容字较两行多根据内容、文字大小、书写习惯,可以写成五行、七行、九行不等。也有称一尺见方的板叫方。
尺一 即长度是一尺一的简牍。《后汉书·李云传》载:“尺一拜用,不经御省。”李贤注:“尺一之板,谓诏策也,见《汉官仪》。”可见,简牍的长度是很严格的,是讲究等级的,皇帝以“尺一”写诏书,一般老百姓则不能用之。《汉书·匈奴传》记载,一投降匈奴的汉人让单于以一尺二寸之牍给汉文帝写信,以示倨傲。
除了以上形制,还有二尺四寸的简专记古代经典著作,三尺简牍专记法律。《汉书·朱博传》载:“太守汉吏,奉三尺律令以从事耳。”《汉书·杜周传》载:“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1975年出土了有关秦法的云梦秦简,但不是三尺,三尺法律可能始于汉代。
觚 一种多面体的简牍,以小树棍为之,削而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