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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夏王朝前夕的社会形态

时间:2009-7-24 13:49:50  来源:不详
 夏王朝前夕,尧舜时代神州大地邦国林立,由邦国组成联邦王国不知有多少,而且还不能确指其名,或知其名而不能确指其地。只有尧舜集团史书记载比较清楚,考古发现还提供了一些佐证。

    尧舜集团是一个联邦王国。前边曾提到《史记·五帝本纪》中说的:禹、皋陶、契、伯夷、益、弃(后稷)、彭祖、夔、龙、垂、朱虎、熊罴、四岳、十二牧,还有"dk元”、“八恺”等,经过分析,他们都是独立的邦国,其首领都参加了尧舜政治集团。这个政治集团,在人事任用、战争、治水、农事、民事等许多方面政令是统一的,但是各个邦国都有自己的地盘,尧舜政权并不干涉其内部的自治。由许多邦国联合组成的一个政治集团,它是什么性质?只有称为联邦王国才比较符合实际。 

    这个联邦王国的成员已经有了分职,如《淮南子·齐俗训》中说:“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奚仲为工,其导万民也。”在舜执政后,领导集团成员分职更为明确,各执一事,分理政务。政权机构中设有:司徒(民政)、司空(水利)、后稷(农业)、工师(手工业)、土(政法)、秩宗(礼)、虞(山林水产)、典乐(文化教育)、纳言(内务外交)、四岳(谋谏)、十二牧(督察)等十一个部门。由于有了具体的分职,所以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正如《史记·五帝本纪》说:“皋陶为大理,平,民各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违;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除此之外,这个政权机构还制定了各种刑法,以维护社会秩序、统治人民。与刑法相配合的还有监狱。这样的政权已具备了国家的特征,唯一的区别它不是家天下,而是联邦制的王国。

    尧舜集团在联邦王国中的地位与众不同。在许多重大事情上,都是尧和舜最后决策。领导集团成员的分职都是由尧舜指定,虽然有时也征求意见,但必须由尧舜认可才能有效,这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介绍得很清楚。尧的地位很显赫,诱发了共工和鲧的权欲,极力想篡位夺权,被尧舜采取了镇压手段。这在《韩非子·外储篇》和《吕氏春秋》中都有明确的记载。《五帝本纪》中记载:舜除镇压鲧与共工外,还镇压了不顺从的三苗和欢兜。联邦王国的成员必须顺从尧舜,否则就会遭到驱逐、流放或诛杀。如果尧舜与其他邦国首领是完全平等的关系,这种现象是不会出现的。从上述事实来看,尧舜与其他成员是君臣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尧舜能君临各邦国首领之上,说明他自己的邦国必须是居于宗主国的地位,才有这种可能。因此,我认为尧舜时代是邦国林立时代,尧舜的政权组织是一个联邦王国,尧舜自身的邦国是联邦王国中的宗主国。

    前边曾介绍的城郭和遗址,其中邦国遗址不在少数,联邦王国在不同地区是存在的。如海岱地区、燕山地区、内蒙古赤峰和大青山地区、江汉地区等,不仅出现酋邦王国,而且也有联邦制王国,这虽然是逻辑推理性的,我相信是可靠的。但是不能知道邦国名称或联邦王国名称,需要继续进行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

    中原龙山族团遗址前边介绍得较多一些,但多不能确定其邦国名称。文献记载中原邦国不少,都应属于龙山族团,或称华夏族团,众多的龙山族团已经出现了联邦王国,目前能够确定的是以尧舜为宗主国的联邦王国。但是这个联邦王国的国都在哪里,考古学能不能给以证明,这是至关重要的。 

    中原龙山文化遗址豫西和晋南是两个值得特别注意的地区,遗址分布密集,面积大中型者较多。三门峡小交口遗址240万平方米,对照文献尚不知是谁的邦国中心。晋南陶寺类型遗址应该属于尧舜邦国,特别是陶寺类型遗址面积竟达300多万平方米,为中原龙山族团遗址之首,正是这个陶寺遗址,与文献结合来看,它应是尧在平阳建立的国都。这与尧在联邦王国中宗主国地位正相符合。这是笼统地从遗址面积与文献结合来认定,如果对陶寺遗址的内涵来观察,更能够说明问题。我在《黄河文明的曙光》一书中曾说过,陶寺遗址居民人口至少要有3至 4万之多。周围附近的土地养不了这么多人口,如果没有其他邦国和所属范围的居民供应粮食,陶寺的居民是无法生存的。在陶寺大中小三种墓葬的出现,贫富分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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