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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唐代的客户一一关于纳税客户的性质问题

时间:2009-7-24 13:52:59  来源:不详
时期,社会上存在着大批客户。人所共知,宋代的客户已是佃户的同义语,它的客籍户含义已基本上消失。唐代的客户情况则不然,我在初步探索后,认为它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或阶层,除了农民而外,还包括很多非农民的寄籍人户,如地主,官僚分子寄庄户等以及不少小商贩和无业游民,成分非常复杂。并且,在唐、五代三百多年中,客户的含义前后变化颇大。最初,客户即客籍户,不是佃户。武周以后,不少破产浮逃客户才陆陆续续沦为佃客,和历史上早巳存在的佃农逐渐合流,这种趋势愈往后愈发展,但直至唐末五代,仍有不少客户只是浮逃户。①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区别地把唐宋间的客户一律视为佃作客户。

目前,史学界的同志对唐代客户的认识颇不一致。金宝祥先生的意见,颇具有代表性。他在近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说: “高宗武后时,……大多数的农户已沦为客户,所以户税征收的对象不仅包括地主商贾和独立的工农业生产者,而且,也包括广大的客户,客户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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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看拙文《唐代的客户》,载《历史论从》第一辑,1964年。

担国家的公赋,是中国历史上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①值得注意的是金先生早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已一再发表了同样的意见,他说,“因为按户征税,所以即使是依托豪强以为私属的客户也得抽(户)税”。②由是,必然的结论是,第一,唐五代三百年间的客户乃是佃食客户,唐宋间的客户并无区别。第二,唐代的佃食客户是定的两税(金先生认为即户税)主要直接承担者。这些意见,实在不敢苟同。因此,谨就客户纳税的角度谈谈唐代客户的性质,以求得到师友们的指正。

唐代是阶级对抗的社会,我们当然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教导,揭露传统理论的偏见和封建政权的阶级实质,藉以说“劳动者在这个体系下遭受剥削和剥夺的必然性”。③同样,也有必要辨明,封建主义的各个特定时期,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方式决不是完全雷同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政策措施,要受社会历史发展和一定生产关系的制约。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本文便想对唐代客户纳税的情况。作若干必要的具体分析。

一、唐前期的纳税客户是佃食客户吗?

历代封建统治者的主要赋役对象是农民阶级,唐代并不例外。赋役征调有的是直接征自农民,有时乃是通过间接方式把它转嫁于农民身上,这是有必要加以辨明的。在民主革命取得胜利前的旧中国,北洋军阀和蒋介石时代的征税。原则是田赋征实,有田者纳税,无田佃户只向地主交租,而无田赋。可是,实际上,佃农除了重租而外,由于地主阶级和乡、保政权的通同作弊。大量田赋仍然落在广大佃农身上,此乃社会现实情况,它的类似现象在古代便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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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北朝隋唐均田制研究》.载《甘肃师大学报》,1978年3期。
② 《论唐代的两税法》,载《甘肃师大学报》1962年3期;《店代封建经济的发展及其矛盾》,载《历史教学》1954年5期、6期。
③ 《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列宁全集》第 l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74页。


唐代租庸调时期,均田民一般都是课户。各级官吏、胥史以及封君的血属近亲、老男、笃废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没有授田的工商杂户、宗教徒,大批兵士和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的同籍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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