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再论唐代的客户一一关于纳税客户的性质问题 |
|
时间:2009-7-24 13:52:59 来源:不详
|
|
|
她孑身无托,只好被迫改嫁,以求松一口气。
封建统治者强迫贫下户、佃农交纳更多的赋税,乃是官府机构的重要职能,在按资产、田亩征税的唐代两税法时期,强迫无产佃客、雇客负担国税的非法事件,已是不时发生,更 ———————————————————— ① 《太平广记》卷347。参看《文苑英华》卷489罗让《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今则税人而舍地……与富而夺贫,是以人口剪耗而不息,……今之赋税仍旧贯籍敛,不加重而畎氓流离,穷困无告……” 《全唐诗》卷446白居易《别州民》:“税重多贫户。”类似这样的实际事例很多,但都没有法令依据。
不必说,地主豪强经常性地转嫁自己的负担于他们了。到了宋代,二税是田亩税,没有产业的佃客,照理不须交纳二税,但也有部分佃客违欠税租,“系佃户纳者,止追佃户”。①那些“无产税户”,往往是“并无寸土尺掾,饥寒转徙,朝不保夕”的。②从唐到宋的这种变化,是佃食客户所经受的封建剥削更为严重的有效证明。 五、客户在唐宋间两(二)税变化过程中的纳税问题
金宝祥先生在另一篇论文中说到宋代的身丁钱税及客户,认为是唐代两税税及客户的继续。他说:“唐代夏秋两征的户税,到宋代已为丁赋即身丁钱所代替,……宋代的身丁钱因继承了唐代的两税,而唐代的两税,税及客户,所以宋代的身丁钱也税及客户”。③金先生对于唐宋间两税变化的解释,旨在进一步证明唐代两税是户税而不包括田税,而宋代的两税是田亩税。本文不讨论唐宋间两税的变化,也不系统探讨宋代的丁税,只就宋代交纳丁税与唐五代的关系,特别是与客户的关系问题,提出若干商榷性的意见。
首先,什么是丁税?身丁钱(米)是宋代首创还是沿袭前朝?征收丁税的地域有多大?
———————————————— ① 《庆元条法事类》卷47。 ② 吕祖谦:《东莱吕太史文集》卷3《为张严州作乞免身丁钱奏状》。 ③ 《论唐代的两税法》,《甘肃师蒞大学学报》1962年3期。
我们知道,丁税乃是封建国家对编户农民实施超经济强制的重要标志。宋人程大昌说:“今之丁钱,即汉世算钱也。以其计口输钱。故亦名口赋也”。①杨万里也说:“湖之六邑,病于口算之征,谓之丁绢钱。”②这里姑且不评论他们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有一点,唐代的租庸调是丁税,并非税钱。户税是税钱,却不是丁税。宇文融括客后的丁税钱只是税客,其后,对客户征税而不再是丁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刘谊说:“由唐至五代,暴政所兴,二广则户计一丁,出钱数百,输米一硕……宋有天下,承平百年,二广之丁米不除。”③但唐代史籍所记情况并非如此。唐代岭南诸州税米分成上、中,下三等,计户征收而不是计丁征课。史书中仅记载十国时,“吴有丁口钱”,而且已由宋齐丘劝说徐知诰废除了④。因此,关于宋代身丁钱的起源,不少宋人已说“不知所从始”。⑤但更多的宋人都一再谈到十国时期的南方诸国征收了身丁钱(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6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两浙、福建、荆湖、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僮仆,或度为释老。秋七月壬申朔,诏悉除之。”⑥所谓“伪制”是就五代时江淮以南诸国而言。史称南汉“刘铱时,计口以税,虽船居皆不免。”⑦宋仁宗时,黄照始“奏蠲伪刘以来丁米,民始不以多男为患”。⑧福建“漳、泉州、兴化军,自伪命以来, ———————————————— ① 《演繁露》卷5《丁钱》。 ② 《诚斋集》卷124《余公墓志铭》。参看《宋史》卷398《余端礼传》。 ③ 《宋会要·食货》65之24《免役》。 ④ 《资治通鉴》卷270贞明四年(918年)七月。 ⑤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5《身丁钱》;陈傅良《止斋先生文集》卷26《乞放身丁钱札子》。 ⑥ 《宋史》卷174《食货志》;《宋大诏令集》卷185;《宋会要·食货》17之]5《商税》;《文献通考》卷11《户口》所记文意同。 ⑦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6景祐二年(1036年)六月己卯。 ⑧ 刘挚《忠肃集》卷13《侍御史黄君墓志铭》上一页 [1] [2] [3] [4] [5] [6] [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