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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疑古”走向“正古”——试论中国古史学的发展方向

时间:2009-7-24 13:50:18  来源:不详
过境迁,三年后,也就是在1938年为《古史辨》作的序中,冯的“释古”观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具体而言,他的基本立场已倒向了“疑古”。他已不像过去那样对“信古”和“疑古”各打八十大板,而是彻底否定“信古”的价值,充分肯定“疑古”的地位,甚至把“疑古”提高到和“释古”同等重要的程度,认为“这其间无所谓孰轻孰重”。 

不难发现,这种经过重新解释的“释古”是以“疑古”为基础的。换言之,这种“释古”史学观的基本立场仍然是“疑古”,到头来也会导致“疑古”的弊端。事实证,冯的疑古态度比那些正宗的疑古派有过之而无不及。马王堆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出土已经表明,冯有关孔子和《易传》没有关系的见解、有关老子其人其书的看法以及有关《大学》、《中庸》等书时代的判断等等都是错误的,其根源我们不能不追究到他的“释古”新说。 



其实,“释古”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它和“信古”、“疑古”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所谓“信古”和“疑古”,都是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的判断,而从“释古”一词本身则看不出这种判断。当然,冯对这个词是作过定义的,“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我不禁要问,有哪一种史料研究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呢?难道“信古”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难道“疑古”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 

除了上述的“信古”、“疑古”、“释古”之外,学者们还提出了“考古”、“证古”等说。“考古”是周予同、杨宽等在三十年代归结出来的“信古”等三派之外的另一派,也就是用田野考古的方法去研究古史的学派。时人已经指出,只依靠考古发掘的古史研究是非常有限的。况且“考古”这个概念和“信古”、“疑古”也不在一个层面上,它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 

“证古”是最近由廖名春提出来的,是对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理论概括。“二重证据法”无疑代表着正确的古史研究方向,但问题是“证古”是否能够概括“二重证据法”的主要思想。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是这样表述其“二重证据法”的:“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他将“地下之新材料”归为甲骨文字和金文两种,并对“可以证明诸书,或补足纠正”的这两种新材料作了论述。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地下之新材料”“以补正纸上之材料”。所谓“补正”,王氏已明言,包含“补足”和“纠正”的意思。二是“证明”古书(也就是“纸上之材料”)。所谓“证明”,从积极方面说是“证实”古书,从消极方面说是“证伪”古书。在这里,王国维所强调的显然是积极的方面。然而,就字面上看,“证古”一词只有第二层含义“证明”古书或古史,而没有第一层含义“补正”古书或古史。另外,“证古”这个概念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与“信古”、“疑古”性质不同。 

   
“正古”要义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对待传统古史学?如何全面地概括“二重证据法”?如何正确地把握中国古史学的研究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推敲、琢磨,我斗胆提出“正古”这个概念与大家共商。 

所谓“正古”,就是“修正”传统古史学。“修正”传统古史学,一方面意味着传统古史学基本上是可靠的,只需“修正”;另一方面意味着它也有缺陷,所以需要“修正”。这其实已包含了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因而可以同“信古”、“疑古”相提并论。具体地讲,应该怎样“正古”呢?我认为,大致可归结为“四正”: 

一曰“反正”。越来越多的考古材料证明,传统古史学是大致可靠的,是古史研究之不可动摇的基石,不可轻易怀疑,这是前提。不幸的是,它已被疑古派彻底歪曲。因而,根据出土文献“证明诸书”,拨乱反正,重新认定传统古史学的正确地位,乃当务之急。 

二曰“纠正”。无庸讳言,传统古史学的某些方面是不正确的甚至是错误的,需要改正。如王国维证明甲骨文中的王亥为殷之先公先王,并指出《史记·殷本纪》和《三代世表》中的“振”为“核”或“垓”之讹,也就是王亥。又如汉唐学者对思孟五行说的解释有误,当据简帛《五行》篇纠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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