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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知民力不可重困也 。”参知政事王淮则建议:“去岁止免关外,今从李蘩之请,尽免蜀中和籴一年 ,为惠尤广。”⑨ 应当指出,就全国来说,宋孝宗所说“额外横赋尽蠲除之”,是名口惠而实 不至的空话。就四川而言,范成大所云科输“尽扫除”之类,也只是美好的愿望 而已。李蘩作为蜀人,在四川任职时间比范成大长,他“欲奏蠲盐酒和买之弊, 以尽涤民害,会有疾,卒”,最终成为泡影。范成大在四川仅两年,办成以上两 大实事,也属不易。 四、整军经武 “蕞尔蜀口云屯九万八千之师,不为不多。”①四川地处对金作战前沿,担 负着捍卫秦陇的重任,驻扎着近10万御前大军。此时虽然张浚北伐失败、隆兴和 议达成,但宋孝宗仍壮心不已。范成大治蜀期间,“躬督属部,不遗余力”,表 示将“仰副陛下整军经武之实,上肃军政,下厌士心。”② 他在军政方面采取的 措施主要有三: 一是亲自挑选武官。范成大指出:各级武官“于法应以材武人充者,皆须事 艺可观,胆勇可仗,方为称职。”然而实际状况是:一方面“才艺自振者十不二 三,废惰自如者比比相望”;③另方面“有材武卓然、堪备任使之人失职久闲, 理当收恤。”④其原因在于:“诸州将官以下窠阙,或以出职杂流及私家给使之 人为之,而西蜀尤甚。” 范成大上奏力主:四川沿边各级武官“不得以杂流出职 及给使无武艺人虚占,及不许时占差权。”同时建议:“内或有杰然自有武艺智 略者,从帅臣保明以闻,特与差注,及许一面权摄,以防遗材。”鉴于四川地区 “副将以下,乃分屯别州,名为副队,其实各当一面”,他认为,不仅正将,而 且副将也应“差曾经从军立功,或曾任兵官并沿边巡尉及经捕盗有劳之人。”⑤ 为确保各级武官的素质,他“遇有陈乞差遣者,躬赴教场,按阅事艺,取四邑材 武应选之人,依资次差辟。”范成大报告朝廷:“一年以来,沿边城寨,诸州将 佐,皆易以材武之人,几已太半,只更数月,可以尽变。”请求吏部及时“给降 付身”,使他们“成就考任,安心效职,为惠甚大,所系不轻。”① “关外,四 川最为极边之地。” 关外四州的官员虽非武职,责任同样重大。范成大建议,从 四川四路现任官吏中慎重选辟,“其所辟官,不许辞避”,以接替关外四州的官 员中的“委实癃老及不堪倚仗者。”② 二是改善士兵待遇。范成大调查后发现,蜀兵“迩来贫乏者众”。“原其致 贫之由,皆谓初招军时,只是单身,其后婚娶,人口渐多,势不能给。”为解决 蜀兵贫乏的问题,“前来宣抚司措置给钱付都统司,使自回易,以资贴累重之人 每月添支粮米。”所谓添支,即加俸或补贴。而回易则是官府或军队进行的赢利 性经营活动。但是其效果并不好:“缘本钱不多,军中营运不行。”于是将给钱 回易改为以钱放偿:“近来多是以钱放偿与合添支人,谓如每月借与钱引伍千, 即令出息一千,便将息钱准折添支。”范成大既反对回易:“军中贸迁,不无搔 扰,将兵干当,亦废教习”;又反对放偿:“虽军士少济急阙之须,而实无增添 之实。”他主张缩小添支范围:“合与增添者,止以入队人为率。其使臣及其职 名人,并不入队人,皆不须问。”其理由是“职名人”等“皆粗可足用”,而“ 不入队人”并非作战人员,可以不问。他呼吁改善蜀兵待遇,认为如此则“所费 钱数不多,朝廷可以调度。”③范成大的建议受到宋孝宗重视。有地方官员上奏 :“金州(治今陕西安康,当时属四川)都统司例私贩茶盐,月科与军人,每名 三斤,高立价直,于请粮处剋除。”宋孝宗说:“蜀中军人贫甚,岂宜更有剋剥 !”④下令予以查处。 三是坚持乡兵成法。当时,四川边境有称为“忠勇”、“义士”之类的乡兵 。《宋史·兵志六·建炎后乡兵》称:“关外西和、阶、成、凤四州所聚民兵, 谓之忠勇。”而义士则创始于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知兴元府兼利夔路制置 使王庶“以本路军籍单薄,乃籍兴元府、兴(治今陕西略阳)、洋州(治今陕西 洋县)、三泉县(在今陕西宁强西北)强壮,每两丁取一、三丁取二,与免户下 物力钱二百千,号曰义士。每五十人为一队,知县为军正,尉为军副,日教武于 县,月教武于州。不半年,有兵数万,每遇州教,则厚犒赏之。”①他们“勇鸷 健武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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