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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材绝异,技艺纪律,性习所使,虽正军锐卒,未能远过。”②乡兵曾发 挥作用:“大散关(在今陕西宝鸡西南)一战,能为官军先锋”,③但却时兴时 废。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虞允文在四川宣抚使任上,“复籍三郡之丁,得 二万三千九百余人,结成队伍。因参酌陕西弓箭手之旧,为《义士专法》一百四 十二条来上。诏颁行之。”④其要害是轻其赋敛,寓兵于农,“非因调发,永不 得差。”⑤范成大发现《义士专法》正在遭到破坏,不仅“监司郡守多杂役之” ,而兴元都统制郭钧“又令守关隘烽燧,且乞与大军更戍”。范成大“力言其不 可”。⑥他指责郭钧“御众无术”,⑦请求坚持《义士专法》,则“攻有余力, 守不待劝。”⑧宋孝宗“诏遵旧法”。⑨ 宋代军政腐败由来已久,积重难返。范成大指出:“天下将兵之政,其弊甚 矣。竭诸郡之力以养兵,不为不久,而终无可恃之势。”他认为:“繄欲修明将 兵之政,则须招填阙额,葺治器械,准备激犒,三者举非徒手可办,今皆缺然无 力以及之。”⑩对此,范成大难免有力不从心之感。 五、击强抚善 南宋时期四川地区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正如当时人说:“蜀自岷山、沫 若水外,即为夷境。”11范成大治蜀期间,如果说对金作战前线并无战事,那么 少数民族地区则不平静。范成大深知如何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汉族地区的 安宁,是个严峻的问题。他刚到任即上奏:“臣当内教将兵,外修堡寨,仍讲明 寨丁教阅团结之法,使人自为战,三者非财不可。”宋孝宗“手劄奖励,赐度牒 钱四十万缗。”范成大“日夜阅士,制器甲,督边郡次第行之。”①其主要方针 可归纳为以下三条: 一是奖优罚劣。少数民族地区的状况如何,与当地官吏的优劣关系极大。范 成大严惩其违纪者,撤换其庸懦者,奖励其优异者。“乾道九年,吐蕃青羌以知 黎州(治今四川汉源北)宇文绍直不雠其马价,愤怨为乱。”宇文绍直已被罢免 ,淳熙二年,朝廷采纳范成大建议,又将其疾速“送千里外州军编管”。②“有 白水寨将王文才私娶蛮女,常导之寇边。”范成大设计把他擒获后,“命即黎州 教场斩之,兵威大振。于是专意恤民矣。”③“文州(治今甘肃文县)管下蕃部 作过,知州李彦坚畏懦失职;下任王彪,老谬不肯之官。”淳熙三年三月,宋孝 宗依据范成大的提议,将李、王二人罢免,“诏四川都统制吴挺选习兵官一员, 兼知文州。”知黎州禄柬之,潼川府(治今四川三台)人,曾知叙州(治今四川 宜宾),“蛮寇横江,边寨危急。”“柬之以军法诛召寇之人,群蛮詟服。”④ 淳熙三年四月,范成大“奏其前守叙州劳绩,上恩加直秘阁。”⑤ 二是筑堡置戍。范成大“以黎为要地,奏置路分都监,増五寨,籍少壮为兵 。凡吐蕃扰边径路十有八,悉筑堡置戍。”⑥在普遍增筑堡寨的同时,重点加强 黎州的防卫。黎州原有被称为土丁的乡兵“凡千人”,淳熙三年,知州禄柬之“ 请倍其数,又以等级,籍其少壮者,月给以钱。”⑦范成大又将战斗力极强的西 兵调往黎州:淳熙二年五月,“诏潼川府及绵州(治今四川绵阳)所屯将兵内各 轮差三百人,作两番,分上下半年更替于黎州屯戍”;十月,“更就绵州、潼川 两处屯驻西兵内各选差一百人。”⑧黎州“西兵未有营寨,只就城内寺院驻劄; 而互市诸蕃,亦入城安泊。”范成大认为如此“无以养威”,专门拨款,“令于 城外别立西兵营寨”。①然而黎州驻军毕竟有限,“即有边事,则调绵、梓(治 今四川三台)所驻大军讨之,地远不时至。” 范成大“所教成都禁卒,谓之飞虎 军者,今已可用,乃命五百人往戍之。”② 三是讨击抚摩。“文州蕃部间扰边”,范成大上奏:“奏乞预为文告,崛强 者讨击之,善良者抚摩之,使知畏慕,不可专示弱启侮。”宋孝宗予以肯定:“ 深知事体,即日施行。”③范成大的态度似乎相当强硬,其实未必。淳熙二年, 吐蕃首领“奴儿结率众二千扣安静砦。(范)成大调飞山卒千人赴之,度其三日 必遁,戒勿追。已而果然。”④可见,其讨击的目的在于抚摩,避免事态扩大, 但求相安无事。 按照现代的理念,范成大的少数民族政策确有可指责之处。他治标不治本, 不知开展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实现稳定与安 宁的关键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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