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宋仁宗嘉 祐 六年(1 0 6 1 年)状元、当时的山东掖县人王俊民,是个自我约束甚严的正派人物 ,与宋代以来种种以王魁为题的话本、戏剧中那个“姓王,名魁,字俊民”的负约背恩之徒风马牛不相及。
宋代状元中,有不少人或被写进了话本,或被搬上了舞台,抑或二者兼而有之,仁宗嘉祐六年辛丑(1 0 6 1 年)科状元王俊民便是最典型的一个。
王俊民何许人也?综合《宋人传记资料索引》“王俊民”条、《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王俊民”条、《齐东野语》卷六、《宋诗纪事)卷二二等有关资料,可得大概情形如下。
王俊民(1 0 3 6 ~1 0 6 3 年),字康侯,宋莱州掖县(今山东省莱州市)人,祖上世代条农.其父王弁,字子仪,以《诗经》学究登科,历任郓州司理、开封府判官、太湖县令等职。俊民自幼好学,性格刚毅严峻。1 7 岁进入太学,嘉祐六年状元及第。初授大理评事衔(此为惯例),就职徐州通判。次年抽调为应天府(治今河南商丘市)府试发解官,突然身患狂疾,胡言乱语。因此,仍回徐州本任治疗调理。不久,病情缓解,但这突发的怪病令他一直闷闷不乐。为了除根,继续寻医问药.嘉祐八年(1 0 6 3 年)五月,因用药不当,洞泄虚脱,无人照应而卒,年仅2 7 岁。
他状元桂冠刚刚到手,尚未来得及稍稍表现一下自己的才能,使作了来去匆匆的历史过客,是颇可惜的。
王俊民虽然只活了2 7 岁,经历很简单,为人也很正派,有关的文艺作品却相当多,而且多数作品都将其主人公王俊民塑造成了负心汉。
《醉翁谈录》所记宋代话本中,“传奇类”有《王魁负心》,“负约类”有《王魁负心桂英死报》,胡士莹先生认为,这两个名目不同的话本实际写的是同一个故事①。说的是,书生王魁下第后到妓院消愁解闷,碰到一个色艺两全的妓女敫桂英。两人互相爱悦,并一起到海神庙里发誓,要白头相守。从此,王魁读书应考的费用全由桂英筹措。后来,王魁中了状元,却另娶高门,抛弃了桂英。桂英怨愤自杀,其冤魂缠住王魁索命,终于报了仇。
这个故事,至少是起于王俊民成名之前,后来就慢慢附会到了王俊民身上。有的本子一开头就介绍说:“那秀才姓王,名魁,字俊民。”有的本子则说,王魁的“魁”字不是人名,而是状元的别称。
胡士莹先生还指出,较早以笔记形式记载这个故事的是张师正的《括异记》卷三《王廷评》条②。该条已直接将历史人物王俊民的某些经历跟传说揉在一起了。题目《王廷评》中“廷评”是王俊民中状元后最初的官衔“大理评事”的别称。原文开头部分说:
王廷评俊民,莱州人,嘉祐 六年进士,状元登第,释褐廷尉评(亦即大理评事——笔者),签书徐州节度判官,明年,充南京考试官。
这些都是王俊民的真实经历,当时的“南京”指的就是宋州应天府。原文接着说:
未试间,忽谓监试官曰:“门外举人喧噪,诟我,何为不约束?”令人视之无有也。如是者三四。少时,又曰:“有人持檄逮我。”色若恐惧,乃取案上小刀自刺,左右救之,不甚伤.即归本任医治。逾旬,创愈,但精神恍惚,如失心者。
这段有一定事实依据,但已加进了虚构成份.原文还说:
家人闻嵩山遣士梁宗朴善制鬼,迎至,为符召为厉者.梦一女子至,自言为王所害,已诉于天。俾我取偿,俟与签判同去尔。旬余,王亦卒。或闻王未第时,家有井灶婢,蠢戾不顺使令,积怒,乘间推堕井中。又云,王向在乡里与一娼妓切密,私约俟登第娶焉。既登第为状元,遂就媾他族.妓闻之,忿恚自杀,故为女厉所困,夭阏而终。
这些便主要是传闻与臆测了。张师正本人也无所适从,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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