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记忆的对话和中日关系的
清初“三大疑案”的由来
中日钓鱼岛之争的理由对
科举制度的废除与二十世
清初李士桢抚粤政略与广
20世纪中日唐宋变革观研
近代中日比较研究综述
现代中日关系史研究上永
现代中日关系史研究上永
梦断甲午年——试论中日
最新热门    
 
清初中日长崎贸易

时间:2009-7-24 13:51:47  来源:不详
购价提高到每百斤洋铜给银17.5两,规定“凡洋铜进口,以五分听商自行售卖外,其余五分江浙二省对半官收。有商人情愿贩铜者,广为设法召募,令其出洋采办。”[33]然而,这些措施均无法改变日本铜产量下降的客观事实,根本的办法是迅速提高国产铜的数量,以取代日本铜的使用。清政府渐渐做到了这一点,康熙二十一年(1682)平定吴三桂之乱后,云贵总督蔡毓荣提出“广鼓铸”、“开矿藏”等理财之策,开始了云南铜矿的开采。至雍正五年(1727)云南开设汤丹铜厂,铜产量逐渐增加,各省承办洋铜不足的部分,都到云南购买补充。到乾隆元年时,云南汤丹、大水、碌碌三家铜厂的产量大增,几乎取代了日本铜的采购。据有关资料统计,雍正四、五年时云南铜矿的产量已达200—400万斤以上,至乾隆末年每年的产量都在1000万斤左右,为滇铜完全取代洋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铸造铜钱的原料来源解决之后,到日本贸易的意义就不显得那么重要。因此,当乾隆皇帝即位后下令各部院衙门、督抚就整顿铜政、开发铜源之事提出上奏时,就有大臣提出了请废止采买洋铜,停止对日贸易的建议。[34]其实,从客观上说,清政府之所以一反明朝政府对日本实行海禁的政策,鼓励商船到长崎贸易,目的是为了解决铸造铜钱的原料缺乏问题,而日本本国国土面积不大,资源有限,为防止白银及铜的大量外流,采取一些对外商限制的保护政策也是情有可原。只是幕府官员乘机对中国商人大肆敲诈勒索,致使清政府不得不解决依赖洋铜的问题,极力发展本国的铜矿生产。至云南铜矿发展到足以取代洋铜,满足国内铸钱需要后,中国商船至日本贸易的兴趣就相对减弱,中日长崎贸易走向衰落是在所必然。
  综上所述,清初正值日本实行锁国,仅准许中国商人和荷兰商人到长崎进行贸易,而禁止日本人到海外贸易,因此当时的中日贸易实际就是中国商船到长崎的贸易。由于当时日本国内的手工业较落后,在对外贸易中处于逆差地位,为防止国内白银和铜的大量外流,日本政府多次采取各种限制措施,对中国人发放信牌,限制中国商船的数量、贸易额、输出铜数量等等,包括有名的“正德新令”。中国商人在长崎除了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外,还要面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竞争和日本实行的贸易保护主义,更甚者是幕府借中国商人急于取得信牌之机,大肆敲诈勒索,而日本主要出口的铜产量又日渐下降,遂使中国商船往往无铜可载,长期滞留在长崎港。这些严峻的事实迫使清政府不得不致力于发展国内的铜矿生产,尽量减少对日本铜的依赖。至乾隆初年云南铜矿生产数量大增,几乎取代了日本铜后,中国商人到日本贸易的兴趣则渐渐减弱,随着到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数的减少,清初中日长崎贸易亦步步走向衰落。
 
注释:
⑴大庭修著、徐世虹译:《江户时代日中秘话》,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9页。
⑵同上引书,第19页。
⑶John Hall,Notes on the Early Ching Copper Trade with Japan,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1949, vol.12,p.450.
⑷陈荆和:《清初华舶之长崎贸易及日南航运》,《南洋学报》第13卷,第1辑,1957年6月。
⑸Sarasin Viraphol,Tribute and Profit:Sino-Siamese Trade 1652—1853,Harvard,1977,p.59.
⑹Yoneo Ishii edited,The Junk Trade from Southeast Asia,Translations from the Tosen Fusetsu-gaki 1674—1723,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Singapore,1998,pp.212—213.
⑺C.G.F.Simkin,The Traditional Trade of Asia,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205.
⑻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50页。
⑼《硃批谕旨》第40册,“雍正六年八月初八日浙江总督管巡抚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