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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便籴制度的营运机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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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5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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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者就麻烦了,他们必须越过解州,继续向东走几百里路,到汴京办理有关手续后,再返回解州取盐。这显然是极不合理,也无必要,徒然增加商人的经营成本、延缓周转速度。所以景德元年(1004)宋政府进行了改革,“许客于逐州军入纳见钱、铤银、实价粮草,直废[发]交引赴解州榷盐院请领,更不入京翻换”[38] 。此后,除到江淮、荆湖等地提取茶盐或内地州军取钱币者仍须经京师“翻换”之外,在沿边三路入中粮草而支付解盐者省去了到京“翻换”的麻烦。
经过这些改革,便籴制度的手续环节大大减少,这对促进政府赊买活动的开展是十分有利的。
综上所述,便籴制度的付款方式适应了长途贸易的客观需要,高额虚估为商业资本提供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交引交易市场分解了交引的兑现程序,宋政府的信用保证虽不可靠却并未完全丧失,局部改革使制度安排更加符合实际等等。在这些条件下,便籴制度运转起来,它利用交引这个先进的信用工具,在几乎全国范围内,把粮食、茶、盐等当时最主要的几宗商品,都直接卷入了宋政府为解决沿边军需问题而组织起来的商品流通体系之中。从而形成了一个以汴京为中心、沟通全国四大区域市场的巨大商品交易网络。以这种方式进行的购买活动规模之大、影响之巨、信用水平之高、牵涉面之广、参与者之众、容纳的商品量之多、引起的商业关系之复杂,都是空前的,也是其他购买方式所不能比拟的。尽管它使宋政府付出了沉重的财政代价,并由此引起了见钱和籴及钞盐制等变革,但有力地推动了商业信用进步和市场发展。便籴制度仿佛一架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机器,深入剖析其工作原理,有着多方面的学术意义。
注释: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五十咸平四年十一月已卯。 [2] 《长编》卷三四四元丰七年三月癸丑。 [3]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六《征榷考三》。 [4] 《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 [5]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二五至二六。 [6] 《长编》卷二0九治平四年闰三月丙午。 [7] 《长编》卷六0景德二年五月。 [8] 《长编》卷一一四景佑元年五月乙丑。 [9] 《长编》卷一六一庆历七年十二月。 [10] 《长编》卷一八四嘉佑元年十月丁卯。 [11] 《欧阳修全集·河北奉使奏草》卷上《乞置御河催纲》。 [12] 《文献通考》卷二一《市籴考二》。 [13] 《欧阳修全集·河北奉使奏草》卷上,《乞展便籴斛斗限》。 [14]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一三。 [15] 《长编》卷四九四元符元年二月癸未。 [16] 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第77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7] 《长编》卷一八一至和二年十一月丁巳。 [18] 《长编》卷六0景德二年五月。 [19] 《宋史》卷二九二《李谘传》。 [20] 《长编》卷一六一庆历七年十二月。 [21] 《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 [22] 见《长编》卷六十景德二年五月;卷一七0皇佑三年二月已亥;卷一00天圣元年正月;《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五六《交引》。 [23] 《长编》卷六0景德二年五月。 [24]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八。 [25]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一三。 [26]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一五。 [27]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八。 [28] 《长编》卷六0景德二年五月。 [29]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 [30]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二。 [31]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一一。 [32] 《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五月己亥。 [33] 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 [34]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 [35]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一一。 [36] 《长编》卷一一八景佑三年三月。 [37]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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