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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与劝分:民间利益博弈中的政府角色——以宋朝为中心的考察

时间:2009-7-24 13:52:24  来源:不详
卷一六《尚书郎赠金紫光禄大夫毕从古行状(代陈知默撰)》,丛书集成本。)
    其次,由于政府对富民的强制性发廪,导致国家与地方豪强的冲突。最典型的是黄震于咸淳年间(1265-1274年)在抚州的劝分工作。当时,抚州遭遇大饥荒,而官府根本没有多余粮食可以救荒,唯一可以想的便是从富民处劝分。为此,黄震在短短的120余天时间里,一共发了20余道文榜,基本都是关于劝分的。然而,尽管黄震苦口婆心劝说,威逼利诱想尽办法,但仍有部分富民拒不出粜。黄震乃派人对其中两个大户进行强制性发廪。其间细节不详,但冲突看来是很激烈的。因为到最后,“应干劝粜官吏及提督寄居士友,人人危惧”。(注:《黄氏日抄》卷七八《七月初一日劝勉宜黄乐安两县赈粜未可结局榜》。)
    再次,由于政府和贫民于荒年每每将手伸向富民仓廪,虽解了一时之急,但对于富民的储蓄积极性是个极大打击。既然荒年非但不能通过储蓄牟利,而且常被政府和贫民强行发廪,反致祸患,那么,丰年又何必积极收购米谷储蓄呢?这样一来,到了丰年,富民不愿收购粮食,一旦再度遭遇灾荒,粮食短缺,反而加剧了饥荒,形成恶性循环。从博弈论的角度看,这就好比是一块蛋糕,利益博弈是指对蛋糕的分配过程,但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如何使蛋糕做大的问题。由于博弈中一方利益在政府行为的介入过程中明显受损,则会使其做大蛋糕的积极性遭到打击,反而使蛋糕变小。从两宋饥荒不断加深的情况看,虽原因复杂,但也与政府强制发廪的不当行为有关。

 三、民间利益博弈中的政府角色

    从中国古代传统国家理论来看,政府是王权仁政的表达工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人民利益的代理者。但从宋朝劝分一事来看,这两者是矛盾的,政府角色呈现出异位的特征。
    首先,救荒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其经费来源早已包含在人民贡输的赋税当中。宋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常平仓、义仓等备荒机构,但每到灾荒发生时,官吏或者吝而不发,或者早被挪做他用而不足应付,只是一味地将手伸向富民仓廪。那么,既然政府无法惠养百姓,只知从富民处劝分粮食,还要政府何用呢?其实,宋人早有这样的疑问。王柏就尖锐地指出:“官无以赈民,使民预输,以自相赈恤,已戾古意,今又移易他用,数额常亏,遇歉岁则复科巨室,此何义哉?”(注:《鲁斋集》卷七《赈济利害书》。)以义仓为例,该仓创始于北宋初年,庆历元年(1041年)恢复,“其法:令民上三等每税米二斗,输一升,以备水旱”。(注: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五《义仓》,丛书集成本。)但是,就是这样一种专门为救济而设的机构,实际情况却是每到灾荒期间,官吏往往“吝而不发,发而遽有德色”,(注:《救荒活民书》卷二《义仓》。)政府之养民如何体现?
    其次,按理:“荒政之行,当以赈济为主,劝分为辅。盖有司不惜官廪以惠民,然后可责富室不私藏以惠乡里。”但实际情况往往相反:“于民间所有则根括无余,形迫势驰,一切不恤。考诸民间有家产仅千钱而劝令认米四百石者,有因公事至庭而罚米数百石者,民间畏其虐焰,止得俯首听从。”(注: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一二《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亟赐罢黜》,四部丛刊本。)既然政府有米而不肯出,那么富民当然失去出粜积极性,而且,一旦富民出粜赈济,则贫民只会感激富民而不会感激政府,(注:《鲁斋集》卷七《赈济利害书》。)那么政府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再次,从人民的角度来看,国家就如同家庭一样,子弟劳作供养父兄,父兄敬事以养子弟,但事实却正相反对。方腊在他的起事鼓动中曾说过一段话,很有代表性:“天下国家本同一理,今有子弟耕织终岁,劳苦少有束帛,父兄悉取而靡荡之,稍不如意,则鞭笞酷虐,至死弗恤,于汝甘乎?……夫天生烝民,树之司牧,本以养民也,乃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无愠乎?”(注:宋·方勺《青溪寇轨》,台北:新兴书局,1981年《笔记小说大观》本。)在这里,政府非但不能养民,而且成了欺压人民的敌人,政府与人民的对立便由此产生。尽管在劝分中,政府往往是与富民对立的,但从本质上说还是与人民的对立。
    从以上论述中可知,在政府到底是作为人民的代理者还是人民的主人的问题上,角色定位是不楚的。虽然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君主自身,但两者也是有区别的。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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