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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为何定都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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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定都咸阳的生态地理学与经济地理学分析

时间:2009-7-24 13:53:15  来源:不详
;秦国农业的进步,还表现在秦穆公十二年的“泛舟之役”。《左传·僖公十三年)记载:“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丕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史记·秦本纪》的记载略同:“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傒、公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
    另一可以反映秦国农业成就的史例,是《史记·秦本纪》:“戎王使由余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戎王使者由余来访,秦穆公展示“宫室、积聚”,炫耀国力,致使对方不得不惊叹。所谓“宫室、积聚”,后者是农耕经济的直接成就,前者是农耕经济的间接成就。
    尽管以雍城为都城的秦国的农业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但是在与东方诸国的竞争中依然处于不利的地位。除了在文化传统和经济积累方面的不足而外,雍城的生态地理与经济地理条件与“岐以东”地方相比,也处于劣势。当时的雍城,临近林区和耕地的交界,也临近畜牧区和农业区的交界。正如樊志民先生所指出的,“关中西北的农牧交错地带,受生产类型之制约,只宜农牧兼营,维持相对较低的农牧负载水平。”(注:樊志民,前引书,第63页。)与东方长期以农为本的强国比较,“秦僻在雍州”,形成了生态条件和经济背景的强烈的反差,于是也成为致使“中国诸侯”不免“夷翟遇之”的因素之一。
    在这样的形势下,秦孝公和商鞅为了谋求新的发展,决定迁都咸阳。
    迁都咸阳的决策,有将都城从农耕区之边缘转移到农耕区之中心的用意。
    秦自雍城迁都咸阳,实现了重要的历史转折。一些学者将“迁都咸阳”看作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是十分准确的历史认识。(注: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在“秦商鞅变法”题下写道:“公元前356年,商鞅下变法令”,“公元前350年,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商鞅又下第二次变法令,……”人民出版社,1919年3月,第75页。杨宽《战国史》(增订本)在“秦国卫鞅的变法”一节“卫鞅第二次变法”题下,将“迁都咸阳,修建宫殿”作为变法主要内容之一,又写道:“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第206页。林剑鸣《秦史稿》在“商鞅变法的实施”一节,也有“迁都咸阳”的内容。其中写道,“咸阳(在咸阳市窑店东)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适在秦岭怀抱,既便利往来,又便于取南山之产物,若浮渭而下,可直入黄河;在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就是通往函谷关的大道。”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第189页。)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颁布的新法,有这样的内容:“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扩大农耕的规划,奖励农耕的法令,保护农耕的措施,使得秦国掀起了一个新的农业跃进的高潮。而这一历史变化的策划中心和指挥中心,就设在咸阳。
    据《商君书·更法》,商鞅推行新法的第一道政令,就是《垦草令》。其内容现在已经难以确知。我们从《商君书·垦令》中,可能推知其主要内容。《商君书·垦令》提出了20种措施,一一论说,分别指出各条措施对于“垦草”的积极意义,如:1.“农不敝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2.“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3.“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4.“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5.“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6.“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7.“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8.“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9.“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10.“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11.“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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