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秦汉时代的四川开发与城市体系 |
|
时间:2009-7-24 13:53:44 来源:不详
|
|
|
又是蜀商“窃出”交易。该篇还记载巴蜀有大批行商坐贾,“或窃出商贾,取其笮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 由于商品经济的持续发展,秦汉时期巴蜀产生了一批著名的富商大贾。前面提到的卓氏、程郑等大工商家族,从秦始皇时一直兴盛,至西汉中晚期方始衰落。而“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訾至巨万。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为平陵石氏持钱。其人强力,石氏訾次如、苴,亲信,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裒举其半赂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欺。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货”[23]。又如东汉时,广汉巨富折象家族,“有资财二亿,家僮八百人”[24]。 当时富商大贾经营的商品,种类众多,规模很大。据《史记·货殖列传》及他书所记,最重要的有盐铁之利和采铜铸钱之利,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并统一铸币后,则主要经营酤酒业、酱园业、屠宰业、粮食业、薪炭业、造船业、竹木业、造车业、油漆业、铜器业、铁器业、牲畜业、筋角丹砂业、布帛业、绸缎业、皮革业、生漆业、油盐业、鱼业、干果业、皮毛业、毡席业、蔬菜水果业、高利贷业、节驵会,等等。这些商业种类,绝大多数可以在巴蜀看到。例如,“酤一岁千酿”,“屠牛羊彘千皮”,“木千章,竹竿千万”,“木器髹者千枚”,“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糵曲盐豉千答”,等等,以及其他许多商业门类。巴蜀富商大贾之所以能够“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其原因于此可见一斑。 巴蜀的官私商业及其商品不仅在国内享有名望,而且还跨出国门,大批销往周邻国家或地区。由蜀郡工官和广汉郡工官制造的精美漆器和釦器,多销往今朝鲜境内的乐浪,并为北方草原匈奴贵族所喜爱。而个体商贾则往往铤而走险,常常沿南方丝绸之路进行边境贸易,还将蜀布、丝绸、邛竹杖等“蜀物”直接贩运到滇越(今东印度阿萨姆邦)和身毒(今印度),而又从南亚诸国购入西方的真珠、琥珀、珊瑚等宝物,以为奇货可居,在中国市场出售,赚取倍称之息。 秦初并巴蜀时,对巴蜀地区流行的巴蜀货币“桥形币”采取不予取缔的宽松政策,即令到秦始皇统一天下货币时,巴蜀桥形币仍可在境内见到。秦政府对巴蜀地方货币的这种政策,实际上是鼓励巴蜀地区原有工商业的继续发展。与此同时,秦政府也在巴蜀地区大力推行秦货币“半两钱”,并允许民间私铸。汉初,民间继续私铸铜钱。汉文帝赐蜀郡南安人邓通“严道铜山,得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25]。但随着不足值的私钱的泛滥,商品物价腾贵,“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26],所以汉政府数度下令禁止私铸钱,不过终两汉之世,货币发行始终比较紊乱,黄金白银纷纷流入官僚和富商大贾手中,而百姓则屡遭其难,在巴蜀地区同样如此。 秦汉政府对巴蜀商业的管理,主要通过市官来实施。秦时,在成都设置市官并长、丞。汉承秦制,亦设市官并长、丞。汉初的成都市官不仅有管理市场的职能,还有管理部分手工业如漆器等业的生产和销售等经营职能。在湖南长沙马王堆1号和3号汉墓以及湖北江陵凤凰山8号汉墓内出土的大批漆器上,多有“成市”、“市府”、“成市草”、“成市饱”等烙印戳记。所谓“成市”,即“成都市”的省称,草假为造,饱假为*[漆+包](再次髹漆)。这表明了成都市府对漆器所拥有的生产和销售职能。汉武帝以后,始将地方手工业的经营权收归中央,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工官经营,所以武帝以后不再有成都市府加盖烙印的巴蜀漆器行世。市官职能的这种分化,表明中央对手工业的控制已经加强,但对市官主持市易的职能循而不改,仍由地方政府管辖,则意味着中央对地方商业仍然给以鼓励发展的政策。所以,汉代商业发展很快,而成都得以成为中国南方最大都市和著名国际贸易中心,就不奇怪了。[27] 四、成都:西南国际都会的形成 先秦时代,成都已初步发展成为中国西南的内外贸易枢纽。秦汉时期,随着成都经济文化建设的高速度发展,使它最终成为一座闻名中外的西南国际大都会。 汉初,“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人口急剧减少。但巴蜀偏安一方,未遭战火摧残,所以汉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28]。巴蜀不仅以其殷富解决了大批饥民的生存问题,而且它本身的人口也在经济持续发展的状态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东周时代成都约有户55970,口279850,[29]经过西汉初、中期的发展,到西汉末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据《汉书·地理志》记载,成都人口已大为增长,有“户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按“一夫挟五口”计,约有口381280。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