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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论及其基础(下)——兼论传统农学在现代化中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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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4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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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思想就更加显出其永久的价值。
如果我们把先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和现在已成为世界各国指导方针的关于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作一比较,人们就会惊讶地发现两者竟是那样的吻合。兼顾局部的、目前的利益与全局的、长远的利益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之一,联合国《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说:“可持续发展系指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我国先秦时代人们已经认识到“利虽倍数于今,而不便于后,弗为也”,因而在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时提出“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的要求。现代学者总结了历史的教训,认为在经济的发展中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应当采取“在利用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利用”的原则。我国先秦时代人们已经实行利用资源的用养结合的原则,把“养”视为“用”的基础,认识到“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的道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天人之约”。现代生态经济学认为,人类的经济系统应该建立在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人类的经济活动应该遵循生态规律。我国先秦时代人们已经形成天地人统一的“三才”理论,把农业生产视为农业生物、农业环境和人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系统,把人的作用定位在“助宣气”、“助生阜”、“参天地之化育”之上。先秦时代“时禁”,不但基于对“天时”的把握,也是基于对生物生长规律的把握,或者说,它是建立在对生物与自然环境统一的认识之上的;它的本质就是要求人们的经济活动要遵循生态规律。先秦时代保护自然资源的一系列措施,与现代保护自然资源的办法也是一致或相通的。应该承认,这些思想和理论是我们勤劳而智慧的祖先留给我们最珍贵的遗产之一,至今对现代人仍有借鉴意义。
现代化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不应当把西方的现代化绝对化,变成一个殭死的模式。在世纪之交的今天,讲现代化不能离开人与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农学的精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农业发展的方向。现代农业应当是一种生态农业,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而,中国农业现代化应当实现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中优良传统的结合。
在这里,还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我国先秦时代即已出现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什么后来我国生态环境仍然受到严重破坏?我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探讨。
一是理论本身的缺陷。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地球上存在“三种生产”:即社会物质生产、人自身的生产和生态环境生产,只有这三种生产协调和谐,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先秦时代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主要着眼点是协调物质生产和环境生产的关系,即在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时,注意遵循野生动植物自身的生长规律,注意保护自然环境中野生动植物自身的再生产能力;但没有注意人类自身生产与物质生产、环境生产的协调。人的生产中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和消费方式,都没有引起当时思想家的重视。先秦秦汉虽然也出现过“分土制民”、合理安排人地比例、人地必须相称的思想,但这只是从居民点设置或政区规划的角度考虑的,而不是从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和环境生产关系的总体来考虑的。在传统农学的“三才”理论中,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注意到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对资源利用的用养结合,物质生产上的循环利用等,但也没有考虑人自身生产与物质生产及环境的协调。我国历代都鼓励人口的增殖,而不知人口生产也应有所节制。而历史表明,人类自身生产如果安排不好,也会破坏物质生产与环境生产的协调。中国近代生态环境的问题,相当程度上是人口问题引起的。
二是制度方面的制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总体规划、全民动员(现在更需要全球性的合作),这在当时的制度下是做不到的。我国古代立法中虽然也有保护环境的内容,但都是零星的局部的,更没有提到基本国策的水平。在分散经营、各行其是的条件下,盲目开发,滥用资源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历代都有思想家提倡节约消费,但难以制约统治者的奢侈无度,以致超越在当时物质生产条件下利用自然资源的合理限度。苛重租赋剥削经常导致一部分农民贫困破产、丧失土地,封建社会晚期人口激增更加加剧了这种情况,无地或少地农民涌向荒山、滩涂、边疆、牧区,盲目垦发,也导致了森林、牧场和水资源的破坏。这些看似农业问题,实际上是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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