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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市”新探

时间:2009-7-24 13:53:47  来源:不详
社会问题,都必须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史记》卷30《平淮书》载,“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作业剧而财匮”,“齐民无藏盖”。于是“约法省禁,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汉书》卷23《刑法志》载:“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这就是说由于汉初社会经济凋零,人口锐减,为恢复社会生产,发展社会经济,安定社会秩序,巩固刚刚建立起来的政权,孝惠帝和高后时,对人们的经济活动采取了放任的政策。而这一政策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取得了“衣食滋殖,刑罚用稀”的效果。

    《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载:“参相齐,齐七十余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于春秋,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而齐故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大集,大称贤相。”所谓“黄老”统治术,学界已研究颇多,简言之,就是要求统治者尽量不作为、少作为,与民休息,以达到恢复、发展社会经济、巩固统治的目的。这是汉初的统治者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总结和吸取秦政权速亡的教训后而迫不得已所采取的政策。《史记·曹相国世家》在记述了上引那段文字之后,紧接着就记载了曹参离齐前夕和继任齐相的那则“勿扰”“狱市”的谈话。《史记》如此叙事,恐非偶然。显而易见,“勿扰”“狱市”是曹参“安集百姓”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其嘱咐继任齐相“勿扰”“狱市”的意思,应当是要求他不要干扰“狱市”一一市场管理机构的工作。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嘱咐齐相不要干扰“狱市”的工作和安集百姓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曹参在黄老思想指导下所采取的用人之道人手进行分析,才能究明缘由。

    曹参接任中央政府的相国后,“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他选拔一批能够推行黄老无为统治术的郡国吏作为其属吏,对于热衷于有所作为以博取声名的官吏则给予罢免。这是从组织上采取措施,以保证黄老统治术得以贯彻落实。可以想见,曹参担任齐相时,当他采纳盖公的建议后,其所任用的官吏也必然是能够尽力实践其治政思想的“重厚长者”。“狱市”既然深系“安集百姓”的大计,他所任用的狱市吏就只能是属于此类人,而不可能是相反。在这种情况下,狱市官吏对于市场的各项活动势必采取了放任的管理方针。也唯有如此,才能“并容”,才能容纳“奸人”。这也就是《汉书。刑法志》所说“从民之欲,而不扰乱”的一种表现。

    曹参离齐前夕,因为担心继任齐相不理解或不同意他的做法,不满意“狱市”履行职责的表现,而对之加以干扰一诸如撤换“狱市”原有的官吏,而改用“欲务声名”者;或齐相自己直接过问“狱市”工作,改放任政策为严加管理。若此,“狱市”就无法再“并容”、纳“奸”了。而这在当时是不利于“安集百姓”的。所以曹参才会以“狱市为寄”,郑重其事地向继任齐相作了交待。

    黄老思想指导下所推行的放任政策,对于恢复汉初的社会经济确实具有积极作用,且因它实行日久,逐渐成为朝中大臣及地方官吏的共识。但这个政策也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即助长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社会道德的沦丧。因此后来贾谊才会上疏进行抨击:“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宜,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日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劍寝户之帘,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而大臣特以薄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5]颜师古注“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说:“言其所追赴,唯计利与不耳,念虑之中,非顾行之善恶也。”这种风气的“日甚”一日,是和汉初以来“狱市”的“并容”纳“奸”不无关系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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