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
 |
时间:2009-7-24 13:54:35 来源:不详
|
|
|
我们知道,元朝不像前后各代王朝那样注重官、吏之分,官大多由吏出身,低级职官又常常重新充任一些高级、重要机构的吏员。行省地位崇高,其吏员有相当一部分出自低级职官。武宗至大元年(1308)统一规定“内外诸衙门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人等,于内一半,职官内选取”。其中具体规定,行省令史、通事、译史、知印于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宣使于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24]但恐怕不能就此认为行省令史、通事等品秩正从八品,宣使正从九品。因为这些吏职由职官充任者仅是一半(武宗以前大概还不及一半),剩下一半应当仍由六部、宣慰司等机构吏员转补,或是由行省自行选辟。这些非职官出身的吏员,似乎就不宜称其为八品、九品了。元朝不重官、吏之分,但并非完全将其混淆为一,品阶只是官员(包括低级的首领官、杂职官)级别的标志,似未施用于吏员。《研究》一书将充吏职官的原有品级当作吏员的品级,可能是一疏误。又下编第三章“散府与诸州”征引王恽《王复墓志铭》所载王复“自中书舍人出知归德府”时,称“元中书省未见舍人的正规设置”,因此以为此处的中书舍人是“王恽沿用唐宋制度对王复中书省属员职务的雅称”(第441页)。按世祖至元七年(1270),曾一度考虑仿唐宋制度并立尚书、中书、门下三省。计划虽未实施,但却“用前代三省属官制”在中书省设立了给事中二员、中书舍人二员。中书舍人掌“外制”,与翰林学士掌“内制”相对,其职掌亦与唐宋相同。不过这一制度仅维持一年,到至元八年即告废罢。[25]据王恽所载,王复出知归德府的时间恰是至元八年春,可知他的中书舍人职务货真价实,并非拟古的“雅称”。[26] 就内容构成来看,《行省制度研究》也有少许缺憾。其一,是对行省制度起源和演化过程的阐释稍显简略,对作为元朝行省起源的金朝行省和大蒙古国行大断事官也未作较详细的叙述。其二,是如前文所指出,对“腹里”地区行政状况及其与行省制度的关系交代不足,多少会对读者更充分地理解行省制度有所影响。其三,是既然从全面考察元朝地方行政的角度出发,用相当篇幅讨论了行省属下宣慰使司直至县的行政制度,却又留下一些空白未予述及,不免令人有“尽善而未尽美”之叹。如既然叙述了县,似乎就应当连带述及与县大体平级并经常连称为“司县”的录事司。既然叙述宣慰使司,似乎也应当连带述及元朝前期曾广泛设立、一度与宣慰使司、廉访使司并称为“三司”[27]的转运使司。还有对元朝中后期数次派设的奉使宣抚,似乎也可以像行御史台、廉访使司一样,就其分道情况以及与行省的关系略作阐述(事实上李教授此前曾就奉使宣抚写有专门论文[28])。不过,总结上面这些缺憾未免有求全责备之嫌。它们即使存在,对《行省制度研究》一书的研究创获和学术价值也并没有大的影响。 [1]《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 [2]《行省制度研究》第17页,第507~509页。 [3]按元朝曾于高丽置征东行省,此处将其与国内十行省合计,故云十一行省。 [4]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四《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伯撒里公惠政碑》。 [5]《元典章》卷四《朝纲一·政纪·省部纪纲》。 [6]《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二“建官”门引赵天麟奏议。 [7]《元文类》卷四○《经世大典序录·治典·官制》。 [8]戴维·法夸尔《元帝国政府的结构和职能》,收入兰德彰主编《蒙古统治下的中国》( Now York, Princeton Univ. Press, 1981 )。 [9]《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理财”门引赵天麟奏议。 [10]陈旅《安雅堂集》卷五《江浙省郎中沙剌班伯温之官序》。 [11]《行省制度研究》第54~55页。 [12]同上书第199页。 [13]同上书第509页,527页。 [14]同上书第525页。 [15]《元史》卷一二七《伯颜传》。 [16]参阅史卫民《元朝前期的宣抚司与宣慰司》,载元史研究会编《元史论丛》第五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17]《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 [18]程钜夫《雪楼集》卷一○《论行省》。 [19]王恽《秋涧集》卷七九《元贞守成事鉴·慎名爵》。 [20]《元典章》卷四《朝纲一·政纪·外省不许泛滥咨禀》。 [21]《元史》卷一八六《成遵传》。 [22]《元史》卷一八四《王克敬传》。 [23]萧启庆《元代的镇戍制度》,收入同氏《元代史新探》([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 [24]《元典章》卷一二《吏部六·吏制·职官吏员·职官补充吏员》。 [25]《析津志辑佚》“朝堂公宇”门载欧阳玄《中书省右司题名记》。《元史》本纪则将给事中、中书舍人的罢设系于至元九年正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
| |
|